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07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 。 10月8日起,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不变,下午调整为:13:00—17:00。 特此通知。
办 公 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