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深化机关事务改革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4-04-10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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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良

    机关事务改革,既与行政体制改革密切相关,又与经济体制改革紧密相连。要根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积极深化机关事务改革,确立与市场导向相一致、与责任使命相适应、与职能作用相匹配的新观念新思维,提出与行政体制改革相衔接、与经济体制改革相契合、与改善政府治理结构相融合的新思路新举措,建立适应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需要的新体制新机制。

     一、冲破传统观念束缚,解放陈旧思想桎梏

    当前,机关事务领域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面临利益固化的藩篱、体制机制的障碍,导致新旧矛盾叠加、新旧问题交织,旧矛盾、老问题还没有根除,新矛盾、新问题又不断出现。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打破陈旧观念的束缚,突破不合时宜的思想“禁区”,转变传统观念,解放思想桎梏。一是深入转变观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着眼于促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统筹兼顾机关事务建设与机关政务建设,破除传统思维定势,更新和升华思维方式,树立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相适应的思想观念。着力转变片面追求奢华高档、奢侈铺张的观念,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观念;着力转变以物为本、金钱崇拜的观念,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观念;着力转变行政管治、经验治理理念,树立法治思维、科学治理观念,发扬自我革新精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深度解放思想。当前,官僚特权思想、自给自足思想、“唯书唯上”思想、“官本位”思想、“家长制”思想等陈旧思想,在机关事务领域也有不同程度的反映。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注重“面子”、看重“人脉”,眼界不宽、自我禁锢,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也是制约和影响改革的思想障碍。深化机关事务改革,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思维和观念、理论和实践上实现创新。只有坚持解放思想,才能冲破习惯势力的束缚,创造新的理念;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才能冲破僵化思想的羁绊,打开新的思路;只有坚持与时俱进,才能应对各种新矛盾、新问题,走出新的道路。这要求我们拓展思想解放的范围和深度,在总结反思中解放思想,在学习借鉴中解放思想,在实践探索中解放思想,冲破旧观念、打破旧思维、解放旧思想,打开新视野、研究新对策、促进新发展。

    二、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实现保障资源均衡

    深化改革的实质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在机关事务领域,由于受历史原因的影响和体制因素的制约,导致部门利益、单位利益、群体利益固化,造成服务保障资源占有和利益分配苦乐不均。深化改革必须突破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固定化的藩篱,促进服务保障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均衡分配。30多年的机关事务改革,虽然在解决服务保障资源占有使用不“均衡”的问题方面有所进展,但在长期制度安排的惯性作用下,还没有从体制机制上突破部门利益的羁绊,不均衡的利益分配机制在各个地方、部门或单位不断固化,加上市场调节的受阻、部门立法的强化,使不合理的既得利益逐步合法化、不均衡的利益分配不断固定化,从而阻碍机关服务保障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作为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利益固化本身也是改革不到位的表现和产物,只能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调整自身利益的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不仅要突破当前利益固化的藩篱,实现服务保障资源占有使用公平公正,而且要以此为契机,打破利益固化的制度安排,通过制度创新,规避和防范新的利益固化和分配不均。改革既要触动思想灵魂、转变思维观念,更要调整自身利益、维护人民利益。触动思想灵魂,就是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投身改革实践,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改起,从制约政府自身建设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最管用的制度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做到认识上一致、政治上同心、思想上统一、行动上同步,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调整自身利益,就是要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规范,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国家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把人民利益、国家利益与部门利益、单位利益乃至个人利益有机统一起来,优化管理体制机制设置,优化服务保障资源配置,在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前提下,维护和实现机关自身利益。

    三、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当前,机关事务领域既存在经费物资保障不能满足机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矛盾,又存在花钱大手大脚、追求奢华、铺张浪费的问题;既存在管理技术手段不适应信息化、现代化管理需要的问题,又存在脱离实际、超前过度配置设施设备的问题;既存在服务机制不适应社会化发展需要的问题,又存在盲目引进社会服务力量的倾向;既存在一些管理法规制度难以执行的问题,又存在一些管理法规制度缺失缺位的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改革体制机制,转变管理职能,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治理体系。一是转变机关事务管理职能。明确管理职能,切实解决职能“缺位”、“错位”和“越位”的问题,“缺位”的职能要“补位”,“错位”的职能要“正位”,“越位”的职能要“退位”,着力扭转部门分割、条块隔离的局面,矫正由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行业利益导致的权力利益扭曲。优化机构设置,精兵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好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导向性作用,既要用好市场机制这只手,又要用好政府机制这只手,改进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和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完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构建权利责任匹配、制度政策统一、保障资源统筹的管理体制,推进管理科学化。加强集中管理,统一制度政策,避免政出多门,防止互相攀比,避免重复建设,促进服务保障资源均衡均等。创新服务保障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推进服务社会化。推广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服务范围和项目,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提高服务保障质量。加快后勤服务经营单位改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妥善解决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问题。三是健全和落实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健全和完善相配套的国有资产、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以及政府采购、国内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民主科学决策程序,推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绩效管理,严格追踪问责,增强机关事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严格执行“约法三章”,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和改扩建,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只减不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少花钱多办事,理好财办好事。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研究和探索实行官邸制。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

作者单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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