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通报7起顶风违纪案例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7-12-26 14:32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印发通知并通报了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1.国家发展改革委基建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李惠明,2013年至2015年违规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多次公车私用。李惠明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李志民,2013年至2015年违规参加公款消费,违规组织发放津补贴。李志民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李秉仁,2013年至2016年违规组织发放过节费、餐卡。李秉仁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主任戴红,2016年至2017年1月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在组织上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后仍不予落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原司长、党支部书记彭德成,2016年间多次接受旅游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彭德成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6.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副主任陈华明,2013年至2016年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财务处处长黄锦清因违规报销本人及他人的部分旅游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国家邮政局中国快递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惠德,2013年至2016年多次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商务座并公款报销。李惠德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作风建设成效有目共睹,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上述7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过节费,有的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有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安排旅游。这些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身为国家公务人员,明知中央有纪律要求,但仍不收手、不知止,用公权、公款谋私利,屡次触碰纪律红线,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受到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国庆、中秋假期将至,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工作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机关各级纪检组织要继续紧盯节日假期,守住节点、寸步不让,要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查找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既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纠正“四风”工作。对履责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向党的十九大交上合格答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