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7-09-13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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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4日    国管房地〔2004〕85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01〕58号)精神,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编制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试行)》,并在征求有关部委意见的基础上,邀请国内权威专家组成审查委员会予以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试行)》是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日常维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制定维修方案、编制维修计划和审批维修项目的重要依据。由于编制办公用房维修标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请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反馈建议和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逐步实现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试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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