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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房〔2007〕468号)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7年市建委防汛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防汛预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2007年市建委防汛预案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