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帐务中心 强化监督机制(经验交流)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4-07-1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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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帐务中心 强化监督机制

杭州市江干区政府办公室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委、区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强区机关各部门的资金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于1997年4月建立了区机关帐务中心,对机关大院内各部门的财务实行统一记帐管理。通过一年的运转,证明建立帐务中心的做法切实可行,初见成效。一、抓好三个环节,为建立帐务中心打基础首先,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区机关帐务中心酝酿过程中,有不少部门的领导干部感到不理解,甚至产生了反感和抵触情绪。有的认为,设立区帐务中心,是对自己不信任;有的担心,设立帐务中心后,区委、区政府掌握了家底,到时候会平调本部门的资金。为此,区委、区政府花大力气抓了统一思想的工作。一是召开区三套班子成员会议,对设立区帐务中心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统一了思想认识。二是区政府领导分别召集区财税、建设、农业、计经等部门主要领导开会,传达区委、区政府设立区帐务中心的决定,讲明设立区帐务中心的必要性。三是在区委、区政府各种会议上,反复宣传设立区帐务中心的目的意义。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大家认识到,建立帐务中心,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透明度,有利于强化监督管理;有利于防止和避免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发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大力宣传教育为区帐务中心的设立打下了较好的思想基础。其次,抓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区委、区政府组织力量,在深入调查、摸清情况、多方面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帐务中心的设立方案,主要内容是:(一)规定了区机关帐务中心统一记帐的范围。凡在区政府综合大楼内办公的所有部门本级预算内、预算外的资金和各类基金,均纳入统一记帐的范围,共有30个部门。(二)明确了区机关帐务中心统一记帐的基本原则为“一统一,四不变”。“一统一”即:各部门(本级)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均由区机关帐务中心统一记帐,部门不得再单独另立帐户。“四不变”即:部门所有预算内、预算外的资金属性不变;资金仍然由各部门自己使用不变;银行帐户的法人代表不变;资金的管理权不变。(三)规定了区机关帐务中心的运作办法。各部门必须将部门本级的预算内、外资金总帐、银行帐户及有关材料都交到帐务中心;帐务中心按照各部门的工作需要和原有的银行帐户,为部门设立相应数量的帐本;各部门本级预算内、外资金的开支,由各部门负责人在发票上签字报销;各部门的出纳均由部门指定人员兼任,向帐务中心领取支票、垫付金,必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帐务中心每月向各部门负责人送月报表;帐务中心的帐务汇总表每月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财政局。各部门必须对本部门的资金实施监督管理,帐务中心只负责记帐、汇总、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第三,抓抽调人员,集中记帐。帐务中心的会计人员主要从帐目较多、较复杂的部门中抽调,对帐务较简单的部门,其帐务则由中心的会计人员兼做。目前,区帐务中心共有会计人员10名,承担了30个部门的帐务工作。各部门都取消了会计人员,只保留一名出纳。二、抓住源头,标本兼治,促进机关廉政建设——建立了监督机制。以前对区级机关各部门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特别是预算外资金管理,虽有明确规定,但不能实施事前的监督管理。通过帐务中心的设立,各部门使用经费情况做到月月有报表、统计、反馈,为监督管理创造了条件。——提高了机关资金运行的透明度。过去预算外资金管理失控、私设小金库、白条进帐、公款私存、任意购买专控商品、滥发奖金等现象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帐务集中后,部门资金运行的透明度提高了,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权力的自觉性也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由于管理体制上的问题,这一规定很难真正落实。实行帐务集中后,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使用、考核由帐务中心统一负责,使之可以有效实行会计监督。如区委、区政府作出领导干部住宅电话实行补贴制的规定后,个别单位对一般干部和科级干部也实行了补贴制,会计人员马上提出纠正。——平衡了机关福利待遇。过去部门之间苦乐不均,干部职工颇有微词。实行帐务集中后,机关大院内福利待遇统一,有利于搞好部门之间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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