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拨款为付款实行内部核算的初步做法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1999-01-16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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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拨款为付款实行内部核算的初步做法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安全

  根据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吉林省政府办公厅通过1994年和1996年两次对机关后勤机构的调整,完成了机构改革的第一步目标,基本实现了后勤服务职能与机关行政管理职能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即“两个职能”和“两权”分开。为贯彻落实国办发[1998]147号文件精神和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一届四次常务理事会精神,实现机构改革的第二步目标,到2001年取消事业单位拨款,我们把建立机关后勤对内有偿服务的核算机制作为深化后勤改革的核心内容,在完善房产处、文印室经费管理的基础上,从1999年开始,对行政处所属的机关车队、维修科、公务科三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试行改拨款为付款的内部核算制度。为了制订一个具体可行的核算办法,我们进行了反复测算,最后经办公厅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省财政厅同意,开始实行。基本做法是将人头费打入成本,机关公务用车按单车成本进行核算,办公楼维修和机关卫生清扫按平方米成本进行核算。由财务处代表办公厅作为甲方,行政处为乙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于今年7月1日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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