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试行工资统一发放制度(后勤动态)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3-09-01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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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试行工资统一发放制度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联合印发的《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财行[2000]1号),国管局将从2000年9月1日起,在中央国家机关试行机关工资统一发放制度。  机关工资统一发放制度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人员工资和离退休费由预算主管部门委托代发工资的银行,直接拨付到个人工资帐户上的管理办法。实行机关工资统一发放制度是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人员编制和工资基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等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逐步过渡的原则,目前中央国家机关工资统一发放的范围暂定为由国管局核拨经费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国管局作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是调查了各部门工资管理和发放的程序、现状;二是公开招标,确定了代发工资银行;三是研究分析了人员工资统发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方案,进行了网络建设和软件开发工作;四是印发了《关于在中央国家试行人员工资统一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就人员工资统一发放的范围、方式、资金结算以及帐务处理等作出具体的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对国管局组织实施这项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财政部对国管局的组织实施工作给予了具体指导和帮助。根据国务院赋予的职能,国管局从成立以来一直负责中央国家经费预算管理工作。几十年来,国管局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经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建立起了包括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开支标准、会计电算化、政府采购等一系列经费、财务管理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机关职能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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