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改进和加强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1-10-0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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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改进和加强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焦焕成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对各部门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十分关心。2001年8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意见》),就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集中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经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的。我们一定要把《意见》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

    一、充分认识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的意义

    第一,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是提高行政资产效益,增强后勤保障能力的重要措施。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是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部门的办公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办公环境逐步美化,办公面积逐步增加,办公设施逐步完善,配套设施逐步健全,管理方式逐步规范,服务水平逐步提高,较好地保障了各部门的正常运转,基本适应了各部门职能活动的正常开展。目前,还有一些部门、单位的办公用房条件较差,个别新成立的部门、单位还没有固定的办公用房,靠租房办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公质量和工作效率,其办公条件有待改善。制定、贯彻和落实《意见》,说到底就是为了从总体上更好地保障各部门的职能运转。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是中央政府行政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受部门所有的阻隔,原有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已不能适应机构改革和各部门职能调整的需要。按照《意见》要求,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统一办公用房的房地产权属管理,有利于保全办公用房资产,防止资产流失;有利于及时调控供需矛盾,抑制不合理需求的膨胀,防止苦乐不均;有利于运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发挥资源优势,提高行政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二,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是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深化机关后勤改革的现实需要。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对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求我们更多更好地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办公用房资源;为此,必须加强对办公用房的权属管理、建设管理、调配管理、维修管理、物业管理,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对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加快办公用房的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进程,稳步开放物业管理市场,以适应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需要。

    第三,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内在要求。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关系中央国家机关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大局,关系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深化,涉及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的利益。做好这方面工作不仅是现实需要,而且是长远要求;不仅有着经济意义,而且有着政治意义。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基本原则,树立中央政府良好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意义,把思想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增强做好这方面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当前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的主要任务

  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建立办公用房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统筹规划、统一建设、规范管理、合理调配、专业化服务的管理体制。为此,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搞好普查、清理和登记为基础,以统一权属管理、建设管理、调配管理为重点,以加强维修管理、改进物业管理为手段,以提高保障能力、确保机关高效运转为目的,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抓好房地产普查和清理工作。房地产普查、清理工作,是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的重要基础,也是当前的一项比较紧迫的工作。普查工作的重点是,查清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的来源、权属登记状况、使用管理情况,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年限、面积、质量情况,摸清家底,完善数据,健全档案,为新建、扩建、调整、改造和维修办公用房提供依据。清理工作的重点是,查清企事业单位占用行政办公用房及土地的情况,为搞好办公用房的分类管理,实行租金制奠定基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意见》规定的范围、要求和我局的具体安排,抓紧抓好普查和清理工作,确保各类资料、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

    第二,抓好房地产权属变更和登记工作。房地产权属实行统一管理,是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的必要措施,是合理配置资源,有效调节余缺的重要条件。房地产权属变更和登记的范围是,各部门、各单位占有、使用并在法律上可以确认属于中央国家机关资产的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包括国家没收、接收、接管、划拨、投资及其他渠道投资形成的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办公用房权属已作登记和对未经批准擅自将办公用房权属交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登记的,由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有关档案资料,变更登记至国管局名下;未作登记的,由各部门、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国管局进行初始登记。土地使用权登记按《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办理。房地产权属的变更、登记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有的可能还比较复杂。希望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抓好办公用房的基建管理工作。根据首都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编制、业务需求和办公用房配备标准,按照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统筹兼顾的原则,适时规划、建设办公用房,是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这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意见》,再一次明确由国管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统筹安排建设项目,编制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编报基建投资预算,集中支付建设资金。同时还明确了投资审批权限。各部门、各单位确需新建、扩建、翻建、改建办公用房,要纳入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要按照审批权限和建设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要依法公开招标选择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采购大型设备、大宗材料,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第四,抓好办公用房的调配管理工作。这是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优化办公用房资源配置,调剂办公用房余缺的重要手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局曾多次强调,因增设机构等原因需要增加办公用房,应首先从现有办公用房中调剂解决;确实无法调剂的,才能通过新建、扩建、翻建和改建等方式解决。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种种原因,一直难以实行。因此,《意见》重申和强调了实行办公用房的统一调配的问题,并提出逐步推行办公用房租金制度,运用经济手段,加大调配力度。当然,实行租金制需要有一个过程,也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当前,重点是调整、置换和淘汰不适合机关办公的房屋。

    第五,抓好办公用房的维修管理工作。这是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办公用房维修要坚持量力而行、经济实用的原则,注重维护和完善使用功能,严格控制装修标准;要对维修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加强工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我局负责组织实施大中型维修及专项维修,也可委托各部门、各单位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办公用房日常维修养护工作。

    第六,抓好办公用房基建、修缮预算经费的编报工作。《意见》对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基建、修缮的管理方式和预算编报程序作了一些调整,目前各部门、各单位已经开始了2002年基建、维修的预算编制工作。国管局将尽快确定基建、修缮资金的编报程序及下达渠道,确保明年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抓好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改革工作。《意见》提出,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要适应机关后勤改革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要求,逐步开放机关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市场。因此,我们将通过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结算制度,转换物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把物业管理从办公用房使用部门分离出来,通过政府采购,采用招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公司,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进程。三年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将有条件地向社会开放,逐步实现社会化、专业化。从现在开始,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抓紧抓好各项准备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所属物业管理单位要通过改组、改造,转换内部机制,尽快取得物业管理资质,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三、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意见》的实施工作

    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是中央国家机关后勤部门的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按照《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

    第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织实施这个《意见》,涉及到各部门、各单位的一些职能调整,关系到各部门、各单位的一些切身利益,关系到各部门、各单位后勤部门的改革和事业发展。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第二,要加强协调,搞好配合。各部门、各单位互相间、与下属单位之间,要搞好协调和配合。组织实施这个《意见》,涉及到一些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各部门、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要着重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全局和局部的关系。

    第三,要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受国务院委托,国管局管理中央国家机关的办公用房,是为各部门、各单位服务的,负有组织、协调、调配等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对办公用房基础管理和使用依然负有重要责任。尤其各部门、各单位还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京外、境外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因此,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并不是收回和削弱各部门手中的权力,而是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地位和作用、责任和义务。

    第四,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建立和完善《意见》提出的办公用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能一蹴而就,既要积极稳妥,又要循序渐进。比如,推行办公用房的租金制,《意见》是作为远期目标提出来的,要全面实施,需要与相关部门作大量而深入的工作,需要预算制度等相关条件的配套。

    第五,要加强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稳定。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办公用房管理队伍,是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的重要保证。要继续改革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既要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环境,又要注意保留骨干力量,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搞好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管理与技术人员的素质。

    第六,要加强纪律,确保各项工作不间断。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涉及到的点多、面广、线长。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也要相应做一些调整,工作程序也要有一些变化。为此,要加强工作纪律,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防止资产流失。要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不能因为职能调整而脱节,不能因为程序变化而扯皮和推诿,确保各项工作不松懈、不间断,保证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涉及的工作环节很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很多。但是,只要我们以江泽民同志的“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领导提出的“态度好、服务好、廉政好”的要求,同心协心,互相配合,狠抓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就一定能够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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