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2-02-01 09:11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

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本刊讯 经国务院同意,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01)98号】,并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加快发展服务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为方向,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拓宽领域、扩大就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真正把服务业作为产业对待。要有步骤地扩大开放,在主要依靠市场机制的基础上,通过政策引导,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促进全国服务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意见》提出加快服务业发展要采取的政策措施:一、优化服务业行业结构;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三、加快企业改革和重组;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五、有步骤地扩大对外开放;六、推进部分服务领域的产业化;七、促进后勤服务的社会化;八、鼓励中心城市“退二进三”;九、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十、多渠道增加服务业的投入;十一、扩大城乡居民的服务消费;十二、加强服务业的组织领导。

    《意见》明确“促进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具体内容是:“学校、医院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条件的机关后勤服务设施都要面向社会开放。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学校、医院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营利性的后勤服务机构都要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新组建并由国家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设立后勤服务机构,所需服务由社会提供。鼓励民间投资兴办面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推广‘大学生公寓’等社会服务的各种组织形式。”“在对后勤服务机构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认真清理和评估后,允许将其中一部分以国有资本金的形式注入改制后的后勤服务机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促进并规范后勤服务机构转制的具体规定。”(孙援朝)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