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后勤企事业单位﹃三项制度﹄改革的尝试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2-03-0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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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后勤企事业单位

﹃三项制度﹄改革的尝试

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目前所属具有服务经营性质的企事业单位15个,涉及汽车、房地产、宾馆饭店、物业管理等行业。近年来,企事业单位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整体而言,存在着结构不合理、后勤服务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经济实力薄弱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的甚至亏损,经营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因此,我局在机关机构改革的基础上,适时提出对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制度、用人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简称“三项制度”)改革的任务。经过一年时间的努力,有13个单位进行了三项制度改革,形成了新的管理、人事和分配机制。

    (一)建立新型的管理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按照政事、政企分开的原则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革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传统的组织管理制度。一是实行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和聘任制,重新明确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为法人代表;除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之外,对所有经营单位的领导一律实行聘任制。二是实行聘期工作目标责任制。聘任制干部的任期限为两年,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考评,依据考评结果确定是否续聘。聘任期间若不能实现主要工作目标,单位“一把手”须自动辞职。三是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重新调整、设置内部机构,减少管理层次,精简部门职数。四是按照亏损单位努力减亏,盈利单位确保增长的要求,制定单位经营工作目标。

    (二)全面推行岗位竞聘制和全员聘用制。一是企事业单位全部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产生中层干部人选,由单位法人代表对中层干部进行聘任,签订聘任合同。单位对中层干部实行自主管理。二是单位内设部门与职工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确定工作岗位。定岗后,由单位法人代表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对达不到上岗条件或在双向选择中落聘人员,由单位负责调整工作岗位或实施分流。三是对不服从管理、不胜任本职工作和不服从调整的落聘人员,实行待岗制。待岗期一般为3个月,期满后必须经过考核合格才能重新上岗。待岗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延长一个待岗期;延长待岗期满仍不能上岗的,可以予以辞退。有的单位还实行末位淘汰警示制度,即每年对干部职工进行综合考核,凡年度考核成绩排在末位的,实行待岗;连续两年考核成绩排在末位的,实行末位淘汰。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改革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一是实行岗位效益工资制度。单位将现在执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实行档案管理,作为退休、退养、工作调动、缴纳各类保险以及按国家规定晋升工资时的依据。岗位效益工资按照“以能定岗、以岗定薪、一岗一薪、岗移薪变”的原则,确定工资标准。岗位工资与单位的经济效益挂钩并成正比关系,适当拉开档次,不搞平均发放。二是建立分配的激励和约束制度。单位按照经营利润的一定比例,每年都有上交任务,作为管理局调剂基金。奖励不搞平均主义,主要是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进行奖励。同时,加强局试论属单位经营工作的检查监督,通过建立财务报告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监事会成员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和经济指标考核制度、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制度等,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制度。

    实行“三项”制度改革一年后,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一是通过制度改革与创新,建立了科学的内部运行机制。较好地解决了我局机关后勤企事业单位政事、政企不分,机构臃肿,职责不清,关系不顺,与市场经济要求和单位经营工作要求极不适应的问题。通过行政领导负责制、领导干部聘任制、聘期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及经营工作目标管理等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使单位任务目标明确,机构和人员得到了精简。据统计,这次共精简内部机构10个,减少中层干部20多人,精简、分流50多人。更为重要的是,企事业单位能够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形成高效运转的内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和经济效益,逐步实现自主经营和自我管理。二是通过引入竞争和推行聘用制,建立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用工机制。干部职工增强了危机感和改革意识、竞争意识,激发了工作热情,精神面貌一新。三是通过建立分配上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了单位的经济效益。实行岗位效益工资的关键是,减少员工的固定工资部分,增加员工的活工资部分,并且与单位经营效益挂钩,效益好可以多分配,效益差了少分配,没有效益就不分配。鲁兴配件公司是一个小型的汽车配件企业,把全年经济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员工,加大措施搞创收。去年,实现利润比前一年增长了76%,个人收入也有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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