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后勤保障法制化的探讨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5-04-08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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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后勤保障法制化的探讨

●中直管理局改革指导处


    机关后勤保障法制化,实质上是指机关后勤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授权,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的程序从事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以实现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合法、有序、高效、公正开展。这个定义,首先解决了机关后勤部门的职能和权力从何而来的问题,即必须获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授权,只有在明确授权之后,机关后勤部门才有开展工作的根据和基础;其次,限定了机关后勤部门工作职权和范围,因而后勤部门既不能怠于行使职权,也不能越权行使职权;其三,明确了机关后勤部门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从事后勤保障工作,这是保障法制化的程序性要求。
    目前,机关后勤在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方面的改革已经迈出了较大的步伐。相比而言,保障法制化不论是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实践上均存在不少的欠缺。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法制建设落后。主要表现为机关后勤保障的法规不完备,特别是针对机关事务工作中一些新的职能和保障任务,相应的法规、规章还没有建立。二是现有的一些法规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使得后勤依法保障的效果不能充分体现。三是法制理论研究匮乏。建立完备的后勤法制体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为此付出艰苦的努力。现实中,后勤法制理论研究相当缺乏,不仅相关机构、专业教材非常匮乏,而且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人员也十分欠缺。四是法制意识薄弱。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机关后勤部门及工作人员对于法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法制意识不强,在从事后勤工作中难以自觉地依据法律办事。
    要实现保障法制化的目标,进一步深化机关后勤改革与发展,必须首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保障法制化对于做好机关事务工作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第一、保障法制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机关事务工作的现实需要。
    从本质上说,市场经济就是一种法治经济,法律是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常规手段,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法律制度来实现市场经济的规范秩序。市场只有具备合理而完备的法律前提,才能发挥有效配置资源的功能。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所说的,如果没有合适的法律和制度,市场就不会产生任何体现价值最大化意义上的效率。市场经济条件下,后勤的内涵和实质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后勤拥有服务商品、生产要素和产权等三类资源,面对内外部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和产权市场等三个市场,从事对内有偿服务和对外商品经营、资产经营和资本经营等三种经营。后勤的资源种类、市场范围、经营项目都与市场经济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正逐步或必将成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因此,机关后勤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必须依照法制来办事,才能取得较好的服务保障效果。
    第二、保障法制化是机关事务部门遵循依法治国要求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建设法治政府,依法界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而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后勤部门管钱、管物、管资产,权力的运行应当置于严密的制约和监督之下,必须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公正地开展。保障法制化的提出正是对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大背景所作出的积极回应。所以,机关事务部门应当在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方针的指引下,积极推行法制化建设。
    第三、保障法制化是机关事务部门提高自身管理、保障、服务能力的迫切要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机关事务部门就是要提高管理、保障、服务的能力。当前,提高后勤部门自身管理、保障、服务的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依照保障法制化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系统完善的保障制度。要通过逐步推进后勤保障法制化建设,实现后勤保障职责明确、标准统一和资源统筹,达到依法管理、依法保障、依法服务的目标。
    第四,保障法制化是深化机关后勤服务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手段。
    实现服务社会化,是后勤服务保障模式的重大变革,也是后勤服务保障体制和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无论是在管理模式、经营方式还是在过渡形式上都存在着复杂性和多样性特点。因此,必须将服务社会化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才能从制度上保证社会化的顺利进行,才能使后勤社会化改革积极稳妥地进行。无论是在后勤服务单位对社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还是在引进社会服务的过程中,都需要根据法律确认自身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按照法律的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靠法律保护自身的利益,可以说,离开法制,服务社会化将寸步难行。
    总之,保障法制化的建设问题,在当前形势下,显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迫切,越来越必要。做好新形势下的保障法制化工作,至少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完善后勤保障制度立法。首先要推动后勤保障的立法工作,制定和完善后勤组织法、后勤行为法。通过确立后勤部门的法律地位和职权,使其依照法律的授权从事机关事务性工作,切实做到“有法才有位”。其次,要推动后勤工作法规的梳理和完善,应对现有的后勤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清理、整理和汇编,改变规定混乱、条款不严、相互抵触的状况,确保适用法律法规的正确性,使后勤保障行为“有理有据”。最后,要推动监督后勤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使机关事务工作处于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中,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的实施。
    二是规范事务工作行为,严格依照法律办事。后勤部门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有关程序规则管理机关事务工作,不能滥用职权。对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该严格依照法律执行,不得违背法律,也不能随意变通;对法律给予一定自由裁量权的,应该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合理处理;对法律无明文规定情况的,应该以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原则为前提进行处理。在违反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时,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变更、履行、赔偿、撤销等法律责任,同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从而加强后勤管理行为和管理活动的责任状态。
    三是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切实提高机关事务部门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机关后勤法律意识的提高可以为推进后勤法治进程争取到广泛的社会认同,从而形成培育机关后勤法治的内在动力。可以通过加强立法和执法建设,倡导学习法律知识,持续改善机关后勤领域法制状况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加深机关事务部门的干部职工对法的理解,增强法律意识,培养和造就出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后勤职工队伍。
    四是大力营造实行依法保障的环境和氛围。机关事务部门管钱、管物、管工程,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管理。严格的管理必须依靠严格的制度来实现。首先要下大力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包括树立机关事务保障制度,加强后勤责任人责任制度,完善机关工作制度等,使机关工作有序高效、运转顺畅。同时,要严格执行制度,把制度落实到位,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机关事务部门要通过健全制度、落实制度,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人人遵章办事的环境,为实行依法保障营造良好的氛围。
    机关事务部门的保障法制化工作,虽然任重而道远,但是,正与其他任何工作一样,只要找准了方向,起步了,上路了,就一定会实现目标。
(执笔  毛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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