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省直机关服务中心发展的有效途径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5-05-0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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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省直机关服务中心发展的有效途径

● 张忠义


    2000年机构改革中,河南省编委核准了省直单位27个机关服务中心,此外,未经省编委核准设立机关服务中心的省直单位,也根据实际需要陆续成立了机关服务中心。目前省直单位机关服务中心共计60多个。各机关服务中心成立后,发挥了后勤服务机构在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改善职工生活和工作条件等方面的重大作用。但是,各机关服务中心人、财、物情况不同,职责不一,体制机制各异,发展不平衡,影响和制约了后勤服务工作的效能。
    目前制约省直机关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对机关后勤工作认识不足。个别部门对机关服务中心乃至整个后勤工作,还存在认识模糊或不到位的情况,
因此,在工作中对服务中心的要求多,关心少,只以过年过节给职工办了多少福利作为评价工作优劣的标准,平常很少把服务中心和后勤工作列入机关工作进行研究,更没有认真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职责交叉、政事不分。通过调查,各服务中心工作范围不一,职责差异较大。如果把后勤服务区分为物业(包括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文印、车队、食堂、宾馆(包括招待所、疗养院)、会议室(培训中心)、幼儿园、医疗所、通讯、
代办服务等10项职责的话,具有5项职责的约有10个,占37%,少于5项职责的占63%,有些仅有物业一项职责。绝大多数服务中心没有完全统管后勤事务,不少只拥有物业服务、机关安保、环境卫生方面的工作权限,大部分单位的服务中心与机关相关处室的职责有交叉的地方。
    (三)原有的管理体制仍在发挥作用。很多单位把机关服务中心看作为办公室(秘书处)的下属机构,在工作关系和具体运作上未能实现后勤管理职能和后勤服务职能的分离。绝大多数服务中心对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保障,仍然是传统体制下的福利型、供给制的无偿服务,未能按照后勤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后勤服务费用结算体制,形成新型的服务关系。
   (四)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滞后。虽然在机构上把后勤管理与服务职能分开了,但配套政策大多没有出台。服务中心人员的社会保障、资产的划拔、服务费用的结算等一系列政策问题都不明确。
    加强省直机关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机关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一是把加强机关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机关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促进机关服务中心发展作为巩固政府改革成果的必要措施,把形成服务中心与机关之间规范的工作关系、产权关系、核算关系和收益分配作为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来认识,从而在工作中和政策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切实的支持。二是真正把机关服务中心作为以服务社会化为方向组建起来的独立事业法人,从而赋予其必要的职能,明确其相应的任务,把改革政策中确定的工作事项落实到位,这样才有利于服务中心的健康发展,逐步有序地走向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三是切实认识加强服务中心建设的紧迫性。目前,政府改革不断深化,服务社会化改革政策措施逐步落实,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和“阳光工资”的实施,都对省级机关后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为机关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同时也促使我们进一步认识机关服务中心的重要性,从而把机关服务中心的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思考后勤改革和中心的未来,采取切实行动扶持中心的发展。
    (二)促进机关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必须以科学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为目标,建立新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机关服务中心的职责范围,把包括物业管理(含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含汽车维修运营)、机关食堂、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培训中心)、文印、幼教、医疗、浴室、会议室、接待服务、闲置房屋的经营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基本建设以及其他经营性资产(含实体)的经营、管理和监督等工作,交由服务中心承担。
    二要明确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理顺并规范中心与机关的工作关系、产权关系和核算关系。体制作为一种组织体系和制度,其核心是权责的划分。作为机关后勤行政管理部分,有个职能转变的问题;作为后勤服务部门,中心的独立事业法人的地位和权责,尚待进一步明确。在服务中心与机关的关系上,有几点需要进一步明确:l、服务中心是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处室一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工作和业务,在组织管理上,应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服务中心和后勤管理工作;2、服务中心是独立的事业法人,有财产、人事、劳动、分配、核算等项目自主权。在管理方式上,要逐步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从行政手段向经济手段转变,从单向指令向双向契约转变,机关的工作重点是做好规划、协调和监督;3、在编制管理上,对机关服务中心实行自收自支后,采取备案管理制,即把主管部门按机关编制核定后勤事业编制,改为由各部门根据精减、效能原则和实际工作需要,自行设岗、定员,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实行工资总额控制。
    三要解决后勤资产的界定、划转和运营问题。要合理界定服务中心使用、管理的非经营性和经营性资产的范围,明确相应的权利和责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政机关不再直接运用资产进行经营活动,所以,经营性资产应明确划给服务中心经营,对一些能够用于经营开发的闲置资产,应交由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经营运作。服务中心对机关交由其使用、管理的资产,要分别情况,确定不同的目标,采取不同的模式和经营策略。机关对交给服务中心的资产享有受益权。
    四要进一步转换机关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目前的重点,一是推进服务中心及其所属服务经营实体用人用工制度改革,实行聘任制和合同制,推行竞争上岗,加快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用工机制;二是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后勤服务工作的不同类型和特点,允许服务中心实行多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实行工效挂钩,逐步建立起自主灵活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三是深化财务改革,促进机关服务中心及所属实体实行独立核算,严格成本管理,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四是推进服务中心及所属实体尽快建立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模式,妥
善解决划转分流“老人”和招聘“新人”的社会保障问题;五是积极探索企业化管理形式,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三)促进中心建设与发展要以全面建立和推行结算制度为切入点
    建立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本质上是深化机关后勤改革,实现服务社会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条件,对服务中心而言,它是形成服务中心与机关之间规范的工作关系、产权关系、核算关系和收益关系,促进服务中心实行自收自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关于后勤服务经费的核拨,可以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一些兄弟省市的做法,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情况下,把按照编制核拨各部门公用经费的方式改为按服务项目和任务结合一定标准核定各部门后勤服务费,各部门根据服务任务,与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合同,按服务项目支付后勤服务费。财政核拨经费不足的,从各部门经营性资产所获得的收益中解决,或者由单位从各类事业费和业务费中可用于后勤服务的支出中解决。
    (四)建立健全配套政策,实现保障法制化
    机关服务中心是机关后勤改革的重要成果和有机组成部分,加强机关服务中心建设,是对原有后勤工作体制和模式的重大变革,涉及到诸多方面的关系,既有行政管理关系,又有经济利益关系(产权、核算和收益分配关系);既有工作项目的调整,又有人员资产的划转;既有管理体制的变革,又有运行机制的转变;既是机关干部关注的焦点,也是服务中心人员关心的重点。从具体内容看,涉及到人员社保、资产划拨、经费管理、结算标准、市场准入、用工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自上而下,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包括中心建设在内的整个后勤工作与改革,按照从实际出发,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的原则,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

(作者单位:河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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