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 一 思 想提 高 认 识努力开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新局面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5-05-08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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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一 思 想  提 高 认 识
努力开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新局面
——国管局副局长吕世光在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
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去年4月,国管局组织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以来,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华建敏秘书长在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会议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力度,有力地推动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年来,各部门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集中采购规模快速增长;服务项目采购取得突破,汽车定点保险、定点加油等项目已经在京内单位全面实施;二级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进展良好,部分项目已经在京外单位开始实施;集中采购 制度建设取得成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采购行为逐步规范。一年来的实践证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潜力是很大的。只要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就能稳步向前推进。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政府采购的讲话、批示精神
    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府采购工作十分重视。在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要文件中都强调要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今年元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要“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管理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要“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规范财政资金分配行为。监督检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落实情况”。温家宝总理在今年2月召开的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逐步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去年以来,国务院领导同志就政府采购工作还做过多次批示。
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的批示、讲话精神,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我们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进一步提高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当前全党面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加强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研究,继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我们必须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于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到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去,切实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能力。
   (一)实行集中采购有利于充分发挥规模效益。采购规模是检验《政府采购法》实施效果的重要标志。政府采购宏观调控功能的实现、财政资金节约率的提高都要以一定规模作为保障。有规模才有效益,规模上不去,政府采购制度的优越性就得不到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组织形式,更有利于实现采购的规模效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两年来,在采购中心组织的集中采购项目中,平均资金节约率为11.4%,部分项目的节约率达到30%—40%。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定点加油和定点保险项目也获得了较大的折扣率。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得到了初步体现。今年,要继续通过上规模来促发展,将扩大采购规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实行集中采购有利于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尤其是政府集中采购,集中使用财政资金,更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经过两年的发展,应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政策功能。今年,要按照贯彻科学发展观,走节约型发展道路的要求,严格执行财政部、发改委印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加大节能和环保产品集中采购的力度。还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优先采购使用国产软件,扶持国内软件产业的发展。在汽车采购中,要坚持排气量和价格标准,坚持购买国产汽车。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目标的方法。采购单位要增强政策意识,以国家利益为重,顾全大局,带头落实有关政策规定。采购中心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在采购活动中坚持原则,把好政策关,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三)实行集中采购有利于降低监督成本。政府采购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需要得到来自各方的有效监督。实行集中采购,将原来多个部门分别实施的采购行为集中由一个专门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监督部门只需对集中采购机构实行监督,就可以有效地实现对政府采购行为监控的目的。监督对象相对集中,一方面可以大大节约监督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提高监督的效率。
    三、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是在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的指导下取得的,是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成绩只是初步的,不少制约全局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要引起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进一步完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根据有关规定,经过两年的实践,中央国家机关已初步形成了监督、管理、执行相协调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要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进一步科学合理地界定监督管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各自的职责,明确三者之间的关系,建立职责定位更加准确、分工更加细致明确、程序更加清晰合理和协调配合更加有序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形成各方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集中采购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要高度重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要从全局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对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大局出发,把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统筹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二是要增强依法采购的观念,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各项规定。对于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要依法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实行集中采购,不得以各种理由规避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中涉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也应按法律要求委托采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三是要提高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各部门应按时报送采购计划,明确技术需求,便于采购中心统筹安排,组织采购,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四是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统一管理。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内部协调组织、采购资金管理等工作。在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过程中,京外单位是个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单位,尤其是京外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统一管理,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指导。
   (三)采购中心要努力提高集中采购的执行能力。一是要切实做好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针对采购目录中的每一个项目,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集中采购目录做深、做细、做到位。要进一步扩大工程项目集中采购的范围。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力度,逐步推行验收结算制度和政府采购卡制度。在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京内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基础上,摸索规律,积累经验,逐步将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推开。二是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府集中采购监督检查工作。对规避集中采购、规避公开招标以及其他违规操作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反映,提请纠正。要逐步形成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增强集中采购的严肃性,维护法律和政策的权威性。同时,采购中心也要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采购标准、采购方式和采购执行程序的监督检查,接受采购单位、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逐步建立多元化监督机制,提高采购工作透明度,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要加强对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管理。建立供应商信誉档案,对不按期供货、提供假冒伪劣产品、质次价高、以次充好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制约和处罚措施。要建立供应商经济赔偿制度,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要重视发挥专家的作用,并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监管,提高评标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保证评标质量。四是要加强自身建设。要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以全心全意为各部门服务作为采购中心的根本宗旨,创立集中采购服务品牌,以高效优质的服务赢得部门的信任和支持。要认真抓好廉政建设,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2005年是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第一年,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工作难度大,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以实际行动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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