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5-08-2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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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光华

 

防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目标。

一、国有资产流失的界定

如何界定国有资产流失,简单的答案是“底价加竞争”。一是清楚界定国有资产流失,关键是要严格区分底价和目标成交价。底价应通过资产评估,根据该资产在不出售的情况下可能产生的现金流量和折现率来确定,不能以目标成交价代替底价。只有当成交价低于底价时,才可以说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如果成交价高于底价,所谓“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实际上是如何使国家利益达到最大化的问题。二是确保成交价高于底价的前提下,使国家利益最大化的基本途径是提高转让过程的竞争性和透明度。其关键是要设计和实施一套公平透明的竞争招标程序,尤其是要保证所有潜在的买主都能得到充分的信息,包括保密信息,并能科学地权衡价格和非价格因素,力求在相互竞争的投标者之间作出对国家最有利的选择。“国有资产流失”的界定清楚了,解决办法自然水到渠成。

二、国有资产流失的分析

国有资产流失的形成及渠道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较为普遍,其成因:一是“个人利益”作祟,盲目投资,重复投资。有时由于市场的暂时过热,加上“个人利益”的驱动,鼓舞了单位领导的获利信心,最终导致决策失误。二是决策不民主,一言堂。有的单位以法人代表负责制为由,出现了法人代表一人说了算,即“一个脑袋、一种思想、一只笔、一张嘴”的问题。

2.在事业单位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

由于一些事业单位在改制操作中的不规范,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其现象为:一是将国有资产低估或不进行评估就低价入股。二是将国有资产按比例送给个人。

3.合作开发项目中国有资产流失

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为改善办公条件,将单位占有的旧办公楼房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合作开发;并因合作开发项目的需要将房地产产权直接转在开发商名下,但由于缺乏约束条件而长期未能得到相应的回报,以致存在“烂尾工程”问题,个别因开发商出现问题而变成了诉讼中的资产。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为拓展业务的需要,利用本单位的土地,以提供几十年的无偿使用权为条件对外进行融资,开发建设办公楼或公寓,往往对土地价值没有进行合法评估或以单位领导的意图为条件进行谈判,结果签订了一些不公平的条约,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潜在流失。

4.出售、转让资产中国有资产流失

从过去出售、转让资产中所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看,有的是在根本不存在竞争、出售过程完全属于暗箱操作的情况下发生的,但也有一些是在走了一些程序、有了一些透明度之后发生的。如:有的单位擅自将资产低价或无偿转让给非全民单位或个人;有的单位人为操纵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资产的评估结果;有的资产在委托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交易时违规操作等。

5.资产出租、出包中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专项检查的统计数据表明,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将房屋、店面出租收入和培训中心(有的对外同时挂牌酒楼经营)、招待所出包收入转入单位工会,作为单位干部职工福利的主要来源之一;这样,名正言顺地将国有资产收益转为个人收入。

6.政企分开中国有资产流失

一些行政机关附属的劳服公司,由于存在诸多因素,至今尚未完成实质性的政企分开,且劳服公司长期无偿占用行政机关的资产;对原劳服公司借用行政机关的资金也无法收回。有的行政单位对原由财政性资金投入举办的直属企业,因政企分开时股权不明晰,存在国有股权监管缺位等历史遗留问题。

7.无形资产、土地不入账

会计改革之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明确要求事业单位对无形资产进行确认与计量,但时至今日,很多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尚未估计入账,事业单位的权益无从体现,商标、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声誉等无形资产流失于账外。自然资源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土地未被列入固定资产,有的擅自为企业抵押,招商引资不作价,流失时有发生。

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

1.建立与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首先,应建立产权管理的法律责任制度。当前,应尽快制定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有关法规,通过建立法规责任制度,明确单位的责任,规范单位的行为。其次。通过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和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进行监督。再次,强化单位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内部审计可以发现资产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资产管理的监督力度,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建立单位内部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记录,实行国有资产增加、减少的报批制度。如果内部经营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应对其占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并按其占有国有资产的数量收取占用费,同时,要定期审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3.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单位应加大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开发、购入、使用过程中的无形资产的核算,以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

4.建立公正、公开的资产转让机制。在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必须要做到:第一,公正评估国有资产。通过完善资产评估法规,规范资产评估程序和制度,严格执法,加强对资产评估的监管,可以做到资产评估的公正科学化,保证国有资产评估价值合理准确,在资产评估过程中不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第二,公开转让国有资产。通过建立国有资产公开拍卖的制度,使国有资产出售信息公开透明,避免国有资产转让中的暗箱操作,可以形成国有资产转让中买者和卖者之间的公开公平竞争局面,在买者和卖者的竞争中发现国有资产的市场价格。即便在公开拍卖中国有资产的市场价格与评估价值不一致,也基本属于价格围绕价值的波动,在公开竞争中拍卖的过程,会减少乃至消除国有资产低于正常价格出售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

5.加强对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理财的本领。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是国有资产的直接管理人员,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负有重要的责任。如果由于其业务素质不高,使国有资产在核算时发生损失,是万万不该的。所以,要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不断更新知识,从而提高看家理财的本领以及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而不受侵犯。

 (作者单位: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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