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往开来 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十一五”规划摘要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7-01-09 14:28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2006-201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机关事务工作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时期。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和国管局实际,制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十一五”规划》,作为全局干部职工“十一五”期间共同的行动纲领和奋斗目标。

    一、“十五”期间的工作回顾

    2001年,国管局制定并开始实施《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十五”计划纲要》。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局党组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和服务社会化,较好地完成了“十五”计划纲要确定的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强化权属统一管理,研究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处置等办法,推进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房地产管理体制实现新突破。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初步确立了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合理调配、专业化服务的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新体制。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实施土地收益调节,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等制度,规范土地利用行为,遏制土地资源流失,提高了土地利率效率,初步建立了土地资源统一归口管理的新体制。规范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试行项目代建、招投标、跟踪审计和后评价等制度,提高了项目监管水平。

    ——住房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贯彻落实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基本完成存量公有住房出售工作。会同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完善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调整住房补贴标准,增强了职工的购房能力。打破以房改房为主的单一供房模式,采取集中建设、组织单位自建等方式,拓展住房供应渠道,有效增加了住房供给。创建以旧房换购新房的联动销售机制;加强已购公房二级市场监管,简化审批程序,盘活住房存量,中央国家机关干部职工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服务保障工作明显改进。坚持以服务保障为重点,统筹兼顾,协同推进,扎实做好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服务保障任务,确保了中央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后勤体制改革继续深化。按照规范职能、理顺关系、转换机制的要求,继续深化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强化后勤行政管理职能,改进后勤服务方式,开展服务费用结算工作,初步理顺了机关与后勤服务经营单位的工作关系和核算关系。推动后勤服务经营单位转企改制,机关后勤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

    社团组织建设成效明显,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召开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首次表彰全国机关后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温家宝总理和华建敏国务委员接见与会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在全国后勤战线产生极大反响。开展机关事务工作情况交流,加强调查研究和舆论宣传,提高《中国机关后勤》杂志办刊质量,促进了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深化。

    ——集中采购工作全面推进。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组建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加快建章立制步伐,着力规范采购行为,努力创新采购方式,积极推行电子采购,大力推广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不断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注重发挥集中采购政策功能,坚持购买国产正版软件,优先采购国货和节能、环保产品。

    ——政府机构节能初见成效。适应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政府机关的要求,大力开展节能知识培训和工作经验交流,广泛开展了群众性节水、节电、节粮、节约办公耗材等活动,探索建立能源资源消耗的统计报告制度,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不断增强。研究制定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实施方案,开展新建及改造项目节能评审,能源资源节约工作初见成效。

    ——综合事务管理进展顺利。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项社会事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会计人员和后勤干部、技术工人的培训考核,健全管理制度,促进了培训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加强人防基础工程和信息系统建设,抓好重要目标防护工作和工程的平时利用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工作责任制,人防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协助各省(区、市)政府做好驻京办事处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好党建、廉政工作,驻京办事处的窗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维护首都稳定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任务,作出了新的贡献。

    ——经营管理效益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快局属服务经营单位机制转换,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服务经营单位资产结构明显改善。完善服务功能,创新经营方式,提高了服务经营单位的企业化管理水平和市场化运作能力。

    ——机关内部建设成效显著。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机关党的建设取得新成绩。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四五”普法教育,广泛开展“态度好、服务好、廉政好”教育活动,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过去五年,国管局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温家宝总理对国管局工作作出“管理、保障、服务。廉洁、务实、高效。贯彻始终,蔚成风气”的重要批示,并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提高规范化、法制化工作水平,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发表重要讲话。曾庆红副主席对国管局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五十五年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热诚服务,成绩十分显著,期盼今后工作成就更加辉煌。”曾培炎、回良玉副总理和华建敏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分别对国管局工作作出许多重要批示,发表重要讲话。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讲话充分肯定了国管局的工作成绩,进一步明确了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方针、发展方向和目标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国管局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原则

    “十一五”时期,国管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的要求,认真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切实提高机关事务工作水平。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必须坚持服务宗旨;必须注重统筹兼顾;必须改变管理方式;必须推进改革创新;必须坚持勤俭节约。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时期,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坚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在建立集中统一、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科学规范、系统完善的保障制度,市场导向、多元并存的服务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努力实现管理水平、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为保障政府运转、降低行政成本、构建和谐机关作出积极贡献。

    具体目标是:

    ——初步建立集中统一与分级分类相结合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形成配置科学、使用高效、处置规范、监管有力的资产运行机制,基本实现国有资产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强化产权集中管理,推进房地产分级分类管理,统筹存量与增量,创新运营机制,规范资产处置,投资建设管理水平和房地产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完善,住房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初步建立,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制基本确立,住房档案不断完备,物业管理和供热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住房资金管理更加规范,职工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不断改善。

    ——服务保障能力继续增强,服务设施不断改善,服务方式逐步改进,保障标准和工作程序更加规范,领导同志生活服务和重大国事活动服务保障安全、优质、高效。

    ——初步建立起权责一致、分工明晰、监管到位、保障有力的机关后勤保障机制,后勤行政管理职能逐步规范,服务经营单位机制改革稳步推进,机关服务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基本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阶段性目标。

    ——建立起科学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采购行为更加规范,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采购质量不断改善,采购效率明显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政策功能体现的更加明显。

    ——构建从源头抓起、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的政府机构节约资源长效机制,资源节约的制度标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水平明显提高,中央国家机关成为政府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表率。

    ——综合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省(区、市)政府驻京办事处管理进一步规范,人防建设、社会事务管理、后勤干部职工培训考核等工作不断发展。

    ——机关事务工作法规制度逐步完备,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行为更加规范,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三、加强统筹协调  抓好重点工作

    “十一五”时期,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要以管理为核心、服务为基础、保障为目标,坚持统筹兼顾,体现以人为本,推进改革创新,转变管理方式,实施绩效考评,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增强服务保障能力,确保中央国家机关高效有序运转。

    (一)改进和加强资产与财务管理

    1.深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认真履行资产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和工作职责,构建以权属集中为前提,分级分类为手段,管理、使用、监督等部门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相互制衡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实行资产分级分类管理。在统一产权的前提下,建立资产主管部门和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分级管理体制,实行资产的分类管理。对保障性资产,加强统一归口管理,建立实物资产预算制度、资产租赁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实行从预算、形成、使用到处置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的作用,有效遏制各部门资产需求的膨胀。对公益性资产,加强产权管理,统一权属登记,定期清查统计,实行委托管理;建立资产预算制度,对可以用来经营的资产,实行授权(委托)经营制度,依法规范资产经营和收益行为。对经营性资产,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营业绩考核和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实现保值增值。

    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办法。试行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改革试点。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采购、配备、使用和处置等制度。

    2.加强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建立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逐步完善房屋、土地、车辆等专项资产数据库,研究开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网络平台和数据库,为实现资产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夯实基础。

    规范资产的配备使用。逐步完善通用资产配备标准,分类制定资产报废标准,严格资产处置管理,积极推进闲置资产的余缺调剂和公开拍卖,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

    3.强化会计事务和机关经费管理

    强化会计事务管理。强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现考试制度化、规范化、电子化;构建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管理网络平台。探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新方法,加强高级会计师的培养和考评工作。

    修订经费开支标准。配合财政等部门修订中央国家机关经费开支标准,研究制定公用经费管理改革方案,改革公用经费管理方式,规范职务消费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增强专项业务经费保障能力。规范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支出管理等行为;研究提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与业务用房物业管理费、后勤服务费管理的制度办法。

    (二)建立健全房地产管理体制

    1.进一步加强房地产权属管理

    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统一政策、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房地产集中管理体制,制定改进和加强中央单位用地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完善办公用房的建设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及京(境)外房地产管理,研究制定各部门服务经营性房地产管理改革的意见,明确权属关系,规范管理行为。

    加强土地使用权管理。建立土地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完成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加强对房屋拆迁、开发利用、置换、危旧房改造中的土地使用权管理。规范转变土地用途、转移土地使用权等行为。依法调处土地权属争议,防止土地资产的流失。

    强化办公用房产权集中管理。完成办公用房权属变更登记,推进产权集中管理。签订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协议,解决产权变更后的账务处理问题。制定办公用房接管、验收程序,规范办公用房管理。

    2.强化房地产规划和建设管理

    统筹编制用地规划。合理编制中央国家机关用地规划,积极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存量土地集约利用。

    科学编制办公用房专项规划。制定办公用房使用标准,核定各部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编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扩建规划,合理安排新建、扩建规模。

    合理界定机关建设投资范围。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办法,准确界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投资界限,明确划分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投资管理权限。配合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宅小区公建项目投资政策。

    健全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规范项目储备程序,严格立项和初步设计审批,实现项目“入库完整、出库可行”。完善评估评审办法,确保立项有评估、投资有评审、竣工有评价。

    加强建设项目监管。全面推行基建项目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建设等制度,理顺参建各方的责权利,将管理重心转移到宏观决策、动态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上来。加强代建单位管理和代建成效考核,完善绩效评价制度,提高建设项目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大力开展“阳光工程”建设,积极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3.创新房地产运营和利用机制

    建立办公用房有偿使用制度。研究制定办公用房实物预算管理标准和制度,探索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租赁使用等办法,推动办公用房的集约利用。开展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金制试点,逐步解决企事业单位占用行政办公用房问题。研究建立行政单位超标准、超面积办公用房的有偿使用机制,合理配置办公用房资源。

    规范房地产处置。加强审批管理,规范土地和办公用房处置工作程序。积极推广办公用房“建新交旧”和“余量调剂”制度,做好处置资产的评估,规范处置收益管理。

    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快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房地资产档案管理工作,完成中央国家机关土地、办公用房、投资计划、住房交易管理等应用系统以及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业务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

    引进市场化运营机制。通过改革试点,探索委托管理、置换、出售、租赁等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优化资产结构,改革管理模式,提高房地产使用效率。加快各部门原有物业管理机构改制,推进服务社会化进程,提高管理专业化水平。

    (三)加快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1.加大住房供应力度。改革住房供应方式,引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职工住宅、周转房和干部住房建设以及危旧房改造,满足职工住房需要。

    2.继续完善住房补贴及相关配套制度。坚持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方向,加快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进一步完善职工住房补贴及相关配套制度。

    加快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简化住房补贴发放程序,建立住房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官邸制住房改革的思路。深化住房社会化、商品化改革。加快建立在京中央企业住房新体制,推动企业根据经济效益、职工工资和市场房价水平自主选择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

    协调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健全职工住宅价格审核制度,建立和完善职工住宅销售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建立周转住房制度,实现周转住房的有效管理和循环利用。做好住房普查工作,完善住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3.加快物业管理、供热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和供热体制改革,基本建立新型住宅管理体制,提高住房管理水平。

    加快推进物业管理改革。稳步推进职工住宅物业服务费补贴制度改革。实现住宅小区原产权单位和管理主体的分离,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比例达到80%以上,基本建立业主自我管理和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物业管理体制。加强对机关后勤部门物业管理企业的指导,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改革供热收费办法,建立职工采暖补贴制度,确立住户直接面向供热单位的缴费机制;稳步实施既有住宅供热分户计量和外墙保温节能改造,逐步推行按用热量收费。探索供热投资体制改革,推动供热单位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促进供热资源整合和能源有效利用。

    4.进一步加强住房资金管理。强化住房资金对机关住房建设的促进与支持作用,重点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全面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继续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重点支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建设“网上公积金中心”,为干部职工提供方便。

    扩大售房款归集使用范围。研究调整售房款使用管理政策,将中央国家机关售房款全部纳入专户管理。

    改进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式。实行按户核算、项目库管理,完善续筹办法,将专项维修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

    健全住房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决策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建立风险指标体系,实行风险量化管理。完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制订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实现对住房资金风险的实时监控、快速识别、准确评估、有效控制和及时处置。

    (四)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1.改进和加强对中央国家机关的服务工作。以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服务为重点,抓好办公用房的维护管理,进一步改善中央国家机关的办公条件;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职工住宅、周转房建设和危旧住宅区改造,改进物业管理,进一步改善干部职工的生活条件;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推进平安社区建设,为中央国家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2.做好为领导同志服务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总务工作。改进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强化安全和卫生管理,提高服务的质量和精细化水平。

    (五)提高人防建设和管理水平

    1.加强人防基础建设。严格工程规划和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加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的安全管理,提高设施完好率。

    2.提高人防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中央国家机关人防指挥系统和协同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配套保障方案,加强规范管理和工作指导,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抓好人防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综合信息管理,制定人防基础数据标准,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应用和管理机制,初步建成全面、准确、动态的人防基础数据库。

    4.提高人防工作法制化水平。进一步规范人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建立许可和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被许可人和审批对象的监督管理。完善人防管理规章制度,继续推进人防工作责任制,健全评价考核标准。加大人防执法监察力度,健全执法监管机制。继续实行人防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岗位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加快后勤服务社会化进程

    1.进一步规范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职能。科学规范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职能,解决职能交叉和权责分割问题。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快改革步伐,构建小机构管理、大服务保障的管理工作格局。

进一步明确机关与服务中心及所属后勤服务经营单位的关系,完善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改革管理体制,落实监管主体,明确管理任务和责任,理顺工作关系、产权关系、核算关系和收益分配关系。推动所属服务经营单位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增强服务保障能力,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2.分类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经营单位改革。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推动机关后勤服务经营单位转换机制的制度和办法。改革后勤服务保障方式,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资源使用效益。打破部门分割,推动后勤服务资源整合,通过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机关后勤服务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

    3.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协调业务主管部门,完善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工商注册、税收优惠等政策,促进后勤服务经营单位协调发展。

    (七)加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1.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和规模。积极做好增加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扩大采购目录范围的有关工作,以每年15%的增长速度扩大采购规模。

    2.严格规范政府集中采购行为。制定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各类采购文件和合同的标准文本,统一评标标准。制定网上采购管理办法,规范网上采购程序。完善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受理、处理程序。

    3.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积极推行自主创新、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产品的采购方案。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高新技术产品实施政府首购政策和订购制度,支持民族企业的发展。积极协调采购人优先使用、优先购买“节能产品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推进节约型机关的建设。

    4.提高政府集中采购效率和质量。研究制定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规范计划编报行为,提高计划编报水平。推进电子政府采购,建设统一的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一站式”服务。加强采购业务人员教育培训。

    (八)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工作

    1.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出版政府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系列丛书,建设专题网站;开展节能技术和节能知识系列培训,提高节能水平。

    2.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降低能耗。开展节能综合诊断,逐步对既有建筑空调、照明、采暖系统和围护结构实施节能改造。建设节能省地型和经济实用型办公楼和职工住宅。推进绿色办公区和住宅区建设。完善办公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办公材料和再生材料,减少一次性耗材的使用。

    3.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长效机制。完善建筑物能耗标准和能源定额标准,制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标准和制度,建立健全节能标准规范体系。完善能耗统计标准,建立政府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告制度。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产品认证等工作新机制。完善单位能耗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建立节能激励和约束机制。

    4.抓好节能试点。进行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试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采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兴建节能型建筑,形成一批节能示范工程,建设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为政府机构节能作出表率。

    (九)加强综合事务管理和培训考核工作

    1.做好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在中央国家机关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以迎接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积极配合北京市政府,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系统;逐级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减少交通事故。评选表彰各项社会事务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规范驻京办事处管理。制定加强和规范驻京办事处管理的办法及配套措施,协助各省(区、市)政府规范对驻京办事处的管理。加强驻京办事处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

    3.加强机关事务干部培训和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整合培训职能和资源,建立相对集中的培训考核体制。改进培训方式,创新培训手段,积极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技能、文化素养等培训,完善评估标准和办法,提高培训质量。

    四、积极深化改革  坚持依法行政

    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坚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和服务社会化的方向,把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劲动力,把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重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实现保障政府运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廉洁高效的目标。

    (一)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

    1.积极深化各项改革。继续深化中央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房地产管理体制、后勤管理体制、住房制度和职务消费制度等项改革。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行为,逐步实现职务消费的货币化。

    2.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配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理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关系,在建设职能规范、权责明确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上取得明显进展,努力构建市场导向、监管到位、廉洁高效、保障有力的服务运行机制。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公务员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加强资金风险防范、加快机关事务立法等重大课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机关事务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指导。

    4.积极开展舆论宣传和经验交流。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的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中国机关后勤》杂志和协会组织的舆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机关事务工作的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

    (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研究制定机关事务条例,解决关系机关事务工作的基础性、规律性和根本性问题。

    2.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方式,公开非涉密审批内容,降低审批成本,提高审批效率。建立行政审批工作检查制度,完善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行为。

    3.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利益主体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行政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改进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4.完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权责对等、及时有效、内外结合的机关事务行政监督体系。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5.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制度办法,畅通公开渠道,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障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内部建设实现规划目标

    深化机构改革,理顺工作职能,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服务经营管理,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建设廉洁、务实、高效政府机关。

    (一)加强思想作风、人才队伍和机关文明建设

    1.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建设,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履行好管理、保障、服务职能。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初步建立起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人才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和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提高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3.努力创建文明机关。持续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促进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当好人民公仆。

    (二)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

    1.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快制定局信息化建设规划,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整合现有网络和设备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建成统一、安全、稳定、高效的网络体系。

    2.提高政务信息化应用水平。整合各业务信息系统和基础资料数据库;做好网站管理和维护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在线办理、公众参与功能。建立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应用水平。

    (三)积极推进服务经营单位改革

    1.推进服务经营单位体制改革。按照分类推进和稳步实施的原则,稳步推进局属事业单位改革。

    2.创新服务经营单位运营机制。积极促进服务经营单位优化资源配置,转变经营方式,明晰产权关系,逐步发展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3.推动服务经营单位提高经济效益。加快服务经营单位配套制度建设,加强绩效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扩大市场营销份额,加快服务社会化进程,不断提高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经营的水平。

    (四)提高机关内部服务保障水平

    1.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好保卫、保密、消防、食品卫生和交通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防止发生各类事故。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2.加强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探索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离退休干部养老机制。

    3.提高机关内部服务工作水平。规范办公设施设备管理,绿化美化办公环境,提高办公区物业管理水平。保障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今后五年是国管局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全局干部职工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进一步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改革与发展而努力奋斗!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