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完善制度入手 降低行政成本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7-09-2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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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规范资产和经费管理的做法和经验

 

联合调研组

 

近几年,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运行费用的管理,组织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等部门,多次研究降低政府运行成本的具体措施,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政府资产管理,以及规范人员、会议经费支出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办法,进一步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取得明显成效。

抓住重点规范管理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近年来,厦门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规范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处置,加强车辆加油、维修、保险、运行等日常管理,节约财政资金10959万元。

1.严格公务用车编制。2005年,厦门市成立了由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市公务车编制控制审批工作小组”,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一名副局长任组长,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编制审批工作。根据各单位机构规格、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对378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核减编制294辆,节约车辆更新经费7350万元。同时,每年根据机构编制变动情况,对车辆编制进行调整,保证了车辆编制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规范车辆配备、更新和调配管理。2005年,厦门市印发了《关于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申请购车的单位在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时,需向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出配备或更新车辆申请,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批后,由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购置经费,并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为防止个别单位不经审批就自行购车的问题,厦门市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牌实行了专用号段管理,规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必须使用专用号段(闽D0000109999),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核报牌申请并出具报牌单,公安交管部门凭单挂牌,便于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同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加大公务用车调配力度,在市直超、缺编单位之间统筹调配使用车辆,尽量减少购置新车。

3.规范公务用车管理。1998年,厦门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实行IC卡加油的通知》等文件,对规范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做了具体规定。在保证价格优惠和油品质量的基础上,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市确定了5家定点加油站,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凭专用的IC卡加油,每年节约油费53万元,累计节约478万元。从20069月开始,在全市确定了23家定点维修厂,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今年,厦门市还将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实行定点保险,各单位在办理车辆保险时,必须到定点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按30%的优惠率收取保险费用。同时,对部分公务用车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对车辆进行动态监控,防止公车私用和丢失。

()加强办公用房管理

2002年起,厦门市加强对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配置标准,合理调剂余缺,避免闲置浪费和重复建设,提高了办公和业务用房使用效率。

1.开展办公用房清查登记工作。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全市101个市直机关的办公用房进行清查登记,掌握了办公用房使用、对外出租和下属单位占用等情况,建立了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基础数据库。目前,正着手对市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查。

2.加强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对市委办等近30个市直机关单位的房产实行产权、调配、维修、物业和处置的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改善了机关办公条件,降低了人员经费支出,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目前,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在制定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逐步实现对市直机关办公和业务用房产权、调配、维修、物业管理和处置的集中统一管理。

3.严格执行配置标准,合理调剂余缺。厦门市规定凡用财政资金新建或购置办公用房的单位,原房产一律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收回,统一管理使用。同时,实行统一的岗位津贴后,部分单位将原对外出租的房产交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针对市直机关新增办公用房需求,按照配置标准严格审核,合理调配。近5年来,累计为市直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调剂办公用房7300平方米,累计节约财政资金1314万元。

()规范人员、会议经费管理

1.严格人员经费开支。首先,统一机关在编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为解决机关公务员工资待遇分配不公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单位预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由财政、人事、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成改革工作小组,从20027月开始,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的岗位津贴补贴。其次,加强非在编人员管理。对非在编人员数量指标进行控制,分类制定开支标准,总体控制费用金额,严格控制编内工勤人员数量增长。

2.加强会议经费管理。厦门市在全国率先推行定点会议接待。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开支管理规定》、《关于市定点接待宾馆(酒店)办会价格结算问题的通知》等办法,统一会议费开支标准和范围,明确会议分类、数量、规模、会期和报批程序,并通过谈判确定了9家定点宾馆。规定会议首先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安排,内部会议室满足不了时在定点宾馆安排。同时,要求一般性会议经费一律在部门预算包干经费中开支,洽谈、展览等活动按市场方式运作,财政原则上不安排经费。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会议开支,遏制了支出数额的增长,

()严格办公家具设备配置标准

厦门市根据机关办公的不同需要,制定了《厦门市直党政机关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标准》。按照行政职级及工作性质,明确了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配备的具体品目、价格上限、配置数量等标准,形成了较为规范完整的体系,有效地规范了办公家具设备配备行为,解决了办公经费分配苦乐不均等问题。

基本经验值得借鉴

()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财政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部门间的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十分重要。厦门市财政部门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分工合作,相互配合,齐心协力降低行政成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厦门市财政部门充分利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供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和资料,增强了预算编制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根据党政机关行政运行的需要,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加强实物形态的资产管理,协助财政部门制定经费开支标准,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进一步提高了预算执行的质量和水平,有效地压缩了不合理开支。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合理运用行政资源,充分发挥资产效能。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的集中统一管理,包括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管委会及市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对所属市区和街、乡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也实行了统一编制管理。办公用房管理也在逐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目前已对市委办等近30个单位的办公用房实行了产权、建设、分配、维修、物业集中统一管理。通过集中统一管理,较好地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运行支出和资产配备,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厦门市通过制定或修订制度来规范各类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和资产配备,形成了较为稳定、全面的资产和经费管理长效机制。在车辆管理方面,厦门市制定了涉及车辆编制、购置、更新、调配、保险、维修、加油、报废等10多个标准制度。在办公用房管理方面,厦门市制定了《市直党政机关办公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对办公用房配备、装修等均制定了具体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厦门市汲取了中央国家机关的一些管理办法,他们在抓执行和落实方面措施有力,效果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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