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关事务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7-10-20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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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焕成

 

这次会议,专题研究机关事务法制建设问题,很有必要。下面,我就加强机关事务法制建设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机关事务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必须大力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水平。

(一)加强机关事务法制建设,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创建节约型政府机关的必然要求。去年9月,温家宝总理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切实将政府管理经济社会行为纳入依法运转的轨道。机关事务法制建设是政府法制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只有通过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明确法定权限、职责和程序,使机构、编制和职能法定化,才能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保障机关高效有序运转。加强机关事务法制建设,也是创建节约型政府机关的必然要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为政府机构节能的管理者,在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当前,政府机关仍然存在管理粗放、能耗偏高、资源浪费等问题,迫切要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制度标准,强化节能措施,推进节能采购,抓好日常管理。

(二)加强机关事务法制建设,是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全面提高管理保障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机关事务部门依法管理能力得到加强,规范办事水平明显提高,但相对于其他行业,法制基础还比较薄弱。这些年我们虽然制定了一些制度办法,但由于执行力弱,约束力不强,造成有些工作职能落实不到位,有些工作职责无法充分履行。加强法制建设是推进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律保障,是实现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制度基础。比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机关建设投资、政府集中采购、公共机构节能、国内公务接待以及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等工作,如果法制基础不扎实,就会成为没有根基的“墙头芦苇”和“水上浮萍”。只有加强机关事务法制建设,完善政策制度,才能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真正提高管理、保障和服务水平。

二、切实提高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实施了行政许可法、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等工作。近年来,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也有明显提高。1998年以来,国管局制定了200多件外发规范性文件,中办、国办印发或转发了国管局起草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各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也逐步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公务接待、政府机构节能、后勤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目前机关事务工作还存在立法相对滞后、制度建设进展不平衡、基础研究薄弱等问题。为此,我们必须按照温家宝总理“用严格的制度加强和改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标准体系,使机关事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进《机关事务条例》起草工作。华建敏国务委员在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指出,要“抓紧研究机关事务工作的立法问题,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逐步实现机关事务工作职能、机构、编制的法定化”。今年1月,国务院把制定《机关事务条例》列入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由国管局负责起草。为落实国务院的要求,国管局成立了《条例》起草工作小组,组织编译了国外政府机关事务法律资料,在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吉林、安徽、浙江等省市开展了调研,对机关事务管理的体制架构、运行机制、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和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下一步,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抓紧《条例》草案的修改,按要求上报送审。制定《条例》是加强机关事务法制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和交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动《条例》顺利出台。

(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机关事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抓紧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着力抓好公务接待、政府机构节能制度建设,完善国有资产、房地产、公务车辆管理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资产配置标准,完善机关能耗指标。特别在制定国有资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等涉及国家财产和职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不仅要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而且要加强执行监督,开展事后评价,保证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实效性和权威性。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贯彻实施《物权法》,全面清理现行规章制度,该废止的要明令废止,该修改的要认真修改。

(三)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这是加强法制建设,转变工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省级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2000项,都占到原有审批项目总数的一半以上。国管局经过两次清理,取消了10项行政审批项目,保留了12项。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改革中也取得了一定成绩,有的建立了综合性服务中心,采取“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等方式,提高了办事效率。当前,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调整的调整。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制定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完善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对于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加强后续监管,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逐步推行网上审批、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完善决策机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具体体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管钱、管物、管资产,涉及面广,影响大,必须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第一,要充分征求意见。对于基建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和评估;对于危旧房拆迁、住房调配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广泛听取意见,使决策更加符合实际和群众意愿。第二,要实行集体决策。工作中的重大决策,特别是制定发展规划、推进体制改革、配置处置重要资产等决策,必须按照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要求,集体讨论决定。第三,要严格追踪问效。对土地利用、基建投资、住房制度改革等重要决策问题,要建立评估和问效制度,完善反馈纠错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决策监督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对决策失误给国家财产和职工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推行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提高行政效能、防止腐败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明年5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首先,要加强学习宣传。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运用条例,增强做好政务公开的能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其次,要健全制度措施。抓紧建立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以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规范公开方式和程序,做好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要在保密与安全的前提下,把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机构节能等重要事项,以及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公务接待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作为公开的重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年度报告、保密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下气力做好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等工作。

同志们,加强机关事务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本文是焦焕成921在机关事务工作法制化建设暨华东六省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第十六次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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