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贯彻《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为契机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9-01-14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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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契机,围绕意识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三条主线,充分发挥政府机关节能降耗示范和导向作用,积极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提高思想认识,营造节能工作良好氛围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加强组织建设、树立节约意识是前提。
    1.明确节能工作职责。近年来,福州市按照“开发与节约并举、节能优先、效率为本”的原则,通过加强能源科学管理、推进技术进步等多项措施,节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然而,能源资源匮乏、对外依存度高的市情,决定了我市必须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科学发展的优先位置。2007年,福州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成立了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福州市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协调组,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节能工作网络,并明确了由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资源节约活动的职能地位。按照职责要求,该局协调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工作,建立了市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协调组例会制度,研究分析资源节约活动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出台有关措施和办法。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作为机关资源的管理者,既要在节约资源方面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更要在政府机构节能工作中发挥好组织协调和教育引导作用。为此,该局采取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署会、组织参观节能产品展、分发《政府机构节能工作手册》及编辑《政府机构节能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引导机关广大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在资产管理、会务、接待、车辆管理等方面注意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二、创新管理手段,降低行政成本,建立节能工作长效机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开展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备的工作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机制是保障。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作为福州市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工作的牵头单位,该局以权属管理为核心,将市直机关公务车辆、办公用房及公务接待等重点环节作为突破口,创新制度规范,完善管理手段,继续推进资产的集中管理,努力实现机关办公资源的合理配置。去年,该局联合市政府节能办制定了《福州市政府机构资源节约工作细则(试行)》,为推动全市政府机构节能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福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福州市内宾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和《福州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这些制度规定的出台,既突出了该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的职能地位,又达到了市级机关后勤资源统筹兼顾、合理配置的目的。
   2.组织实施节能采购。要进一步发挥节能采购的作用,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优先采购列入福建省及福州市《首批政府机构节能产品推介目录》中的节能、环保、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禁止采购能源效率低的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切实提高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引导政府采购部门加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政府机关能源消耗。
    3.建立节能长效机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从源头抓起、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员参与的运行机制。市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协调组一方面统一负责节能工作的决策、领导和组织,积极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检查和监督,另一方面立足于长效管理,要求公共机构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节能工作小组,主要领导牵头协调,将节能工作责任细化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管理环节,使资源节约工作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今年4月,该市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协调组从市经委、市机关局、市直机关工委等10家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140多家市直单位及县(市)区等公共机构的资源节约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发放《福州市政府机构资源节约工作细则(试行)》宣传手册9500多本,还向部分节能工作存在不足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6月中旬,下发了《关于做好近期几项重点节能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了节能宣传周活动,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的重要性,纠正了“公共机构节能降耗不用抓、不好抓、抓不好”的错误思想,形成“思想上共鸣、工作上共振、效果上共享”的资源节约良好氛围,更好地推进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三、发挥科技优势,实施节能改造,筑牢节能工作平台
    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积极推广新技术应用,加强对基础设施的节能改造,发挥试点项目的典型示范效应是重要手段。
    1.推广应用高新技术。政府机构耗能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节能技术利用少。有的机关单位的建筑建造年代较早,建造时几乎没有考虑如何节能,其设计本身也与节能要求相去甚远,从而造成资源浪费。为此,该局先后两次举办了节电、节水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节能产品推介会,组织市直机关及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观摩学习,提倡应用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材料,加大绿色照明、变频控制等节能技术的推广,通过抓好节能设备的技术改造和科学应用,以降低能源损耗。
    2.抓好试点示范项目。根据《福建省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福州市也及时对节能重点项目进行分解,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每年必须开展的工作以及完成的任务,并制定了详细的配套措施。除抓好日常节电、节水工作外,还积极抓好福州人民会堂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等试点示范项目,改造经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和财政拨款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认真总结利用新材料、新技术和现代科技手段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市直机关节能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
    3.加快能耗设备改造。按照投资少、见效快的原则,对机关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设施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推进绿色照明工程,采用效率高、寿命长、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绿色照明设备,对办公场所照明设备进行节能改造。目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70多家市直机关已基本完成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工作,共更换节能日光灯10000多盏,节能灯具使用率达100%。市公安局、福清市等对空调机组、终端设备和水泵采用变频技术,使设备随着负荷变化自动调节运行状态,这一技术的运用,使能耗减少30%以上。
    四、抓住关键环节,注重工作细节,加强节能工作日常管理
    管理出效益。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如何突出工作重点,从日常管理抓起是根本。为此,该局通过召开会议和下发《福州市政府机构资源节约工作细则(试行)》等形式,就如何在节能降耗过程中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表率作用,强化日常管理、细化节能措施提出明确要求,为构建节约型机关奠定了基础。
    1.节约用电。加强对空调使用的管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做到无人不开空调。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防止“长明灯”现象。提倡高层建筑三楼以下不搭乘电梯。减少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待机消耗,下班后切断所有电源。
    2.节约用水。正确使用节水型龙头、冲洗阀、水箱等节水设备和器具,养成随用随开和用后随关的用水习惯,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发生。科学设置办公区、宿舍区绿地和景观环境灌溉用水周期。严禁使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注重一水多用,坚持重复和循环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3.公车节能。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一统三定三公开”制度(即统一招投标,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公开维修费、公开里程数、公开用油数)。积极推行公务车辆定编管理,逐步压缩公务车辆配置规模,鼓励采购小排量、低油耗、低排放车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与维护,严禁公车私用,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4.节约办公经费。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用品,严格规范办公用品配置、采购、领用制度。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优势,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提倡文稿双面用纸和信封、复印纸的再利用,控制纸质公文印刷数量。开展废旧电脑及办公用品耗材的回收利用,促进办公用品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完善会议审批程序,控制、压缩会议数量、时间和规模,提倡开短会和电视电话会议,鼓励、提倡并逐步推行视频会议。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推行定点接待和定点服务,实施定额预算和定额管理,避免重形式、比规格、讲排场等铺张浪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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