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08江苏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篇章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9-03-24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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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2009新年的钟声,翻开江苏省级公共机构书写的节能篇章,研读那些曾经用智慧和汗水书写的字、词、句、篇,深深感悟到作为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肩负的历史责任和对事业的执著追求。

    关键词:创新率先

    在江苏,“率先”这个词人们使用频率最高,而且个个耳熟能详,它已深深印刻在江苏人心中,内化为人们自觉的行动。作为担负着江苏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重任的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面推进省级公共机构节能中,牢记历史责任,深明“率先”大义,起步早,行动快,措施实。早在2004年就开始谋划并启动机关节能工作,经过近四年的宣传培训,建章立制,推进技改等强基工程,2008年节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突破,在五个方面诠释了“创新”与“率先”高频词。一是经过22个月调研论证,2008年率先在全国出台了《江苏省省级机关“十一五”节约能源规划》从而明确了节能工作“十一五”总体目标、基本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是开发了机关能耗统计数据库,建立能耗管理信息化平台;三是完成了能耗分项计量试点示范工程,为制定机关能耗定额标准提供了基础条件;四是着眼于公共机构节能长效管理和远期需求,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公共机构监管平台综合性建设方案》,以期在更高层面上加大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力度;五是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在培训基础上及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指导性文件。这些具有创新意义的举措回答了江苏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两个率先”的努力下,如何实现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率先的问题。表达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率先”内涵的深刻理解和不懈追求。

    核心字:观、管、改

    所谓“观”即是指人的意识,“管”指管理,“改”指技术改造。公共机构节能要从意识、管理、技改三个方面入手,实行三管齐下,同时推进。2008年,省管理局围绕强化节能意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是举办“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绿色公务”大型论坛活动,办讲座、发倡议,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二是配合节能宣传周活动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宣传,编印宣传广告、标识帖,《机关节能减排小常识》,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宣传册,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等;三是举办《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培训班,增强机关干部节能法律意识;四是以支持绿色奥运,构建和谐家园为主题,向省级机关全体干部发放“限塑令”倡议书,倡导做保护自然的带头人。在管理上,着眼于从完善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一方面进一步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责任人和能源管理岗位负责人,专门发出文件和登记表,细化工作责任和要求,健全管理体系。另一方面从完善制度入手,先后出台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重申省级机关节能减排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报送各市级机关能耗状况的通知》以及《省级机关资源节约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这些通知和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管理,对公共机构节能起到“助推器”的作用。技术改造上在公共机构节能中有着“立竿见影”的效果。2008年省管理局把握办公建筑节能重点环节,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首先开展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研究,以省检察院办公楼改造为契机,组织专家进行节能改造论证。其次,加快改造不节能灯具。落实了3万支不节能灯具改造任务,并开展不节能灯具使用调查;再次举办节能产品推介会,在前两年推介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基础上,重点推广了节气、节水器具。通过广泛宣传和推进技术改造,近几年来,省级公共机构淘汰了许多落后产品和技术,有效地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在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中,牢牢把握住观、管、改这三个核心字,做深做透这三个字的文章,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结句:节能降耗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能降耗,遏制能耗不合理增长是公共机构节能的落脚点和最终目标。2008年,省管理局在推进机关节能降耗中可算用足了心思。为了节能,在2007年能源审计基础上又对18个部门40多万平方米既有办公建筑进行能源审计,分析查找运行管理中不合理用能状况,为节能改造提供了依据。与此同时,选择了三个不同楼宇办公建筑进行能源在线监测,实时了解办公建筑能耗运行特点。为了降耗,首次在机关内部实行能耗公示,将省级机关100多个部门的基础能耗和办公建筑能耗通过文件进行公示,并根据各部门用能状况下达了用能量化指标,促使各部门采取扎实措施,遏制不合理能耗增长,这在机关内部引起了较大震动,同时对公共机构节能降耗起到了“增压”作用。2008年,省管理局为加强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机关节约用水,开展了节水型机关创建活动,制定了《节水型机关考核标准和办法》,通过考核验收,省体育局和省委党校被首批命名为节水型机关。
  
  展望篇:2009

    新的一年蕴含着新的起步和追求。公共机构节能是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举措。随着《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已步入到依法管理、依法节能的法制化轨道。公共机构节能的春天已经来临。江苏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国管局和省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将以法律和条例为依据,不辱使命、不负众望,继续以务实的举措,努力开创江苏公共机构节能新局面。从计划中可以看出新的一年里,省管理局紧紧围绕节能目标,把握发展方向,将率先建立健全“三个体系”,取得“四项突破”,即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与此同时,力争在能耗定额标准、能耗运行管理、建筑节能改造、监管平台建设四个方面取得新突破,建立起符合江苏公共机构实际的、具有科学性和实践性特点的江苏公共机构管理体制与机制。
                                                                                            (作者: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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