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省长栗战书在全省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0-07-20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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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争做节能表率

 

    6月17日,黑龙江省省长栗战书在全省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公共机构节能具有社会影响和号召作用,特别是党政机关既是节能降耗工作的倡议者、领导者、管理者,更应该是节能工作的先行者、实践者、推动者,要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争做节能表率。
    栗战书指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贯彻落实这项国策,事关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构建和谐社会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多年来,我省坚持把节能减排摆到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把中央有关节能减排的重大决策、政策、政策措施、规划目标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节能减排认识不断提升,工作积极推进,效果日益明显,社会反响越来越好。
    栗战书要求,要全面落实刚刚出台的《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各级节能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政府法制机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办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全面部署,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切实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理顺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协调、推进、指导、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责,通过法律手段推动公共机构依法节能,切实降低公共机构运行成本。
    栗战书强调,要积极推进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行节能改造。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指标要在2009年的基础上降低5%。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会同发改委、环保厅、建设厅等相关部门,抓紧建设一批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示范项目。在全省公共机构推广节能灯数量不低于20万只。年底前完成省直25家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工作。全省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更换为紧凑型节能灯、高压钠灯等高效照明产品。要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效机制。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抓紧建立科学的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以强化管理为抓手,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严格执行能源费用支出预算,控制能源消耗,降低行政成本。继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继续在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军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形成全社会关心节能减排、支持节能减排、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蔡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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