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1-10-12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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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兼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董新良

    西安市行政中心建设项目是经过国务院和陕西省政府正式批准的大型公建项目。工程包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区以及附属建筑。2007年5月29日,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投资组织机构即行政中心筹建办公室正式挂牌对外办公;10月15日,行政中心破土动工;2008年年底,工程主体全部封顶;2010年8月底,所有建设项目都已达到竣工要求;2011年3月1日,行政中心各办公区正式对外办公。行政中心项目建设,采取代建制管理模式。通过三年的具体运作,我们在代建制的实践中,探索和尝试具有西安特点的委托投资代建管理办法,为今后我市推广政府投资大型公建项目实行代建制积累了一些可供借鉴的实践经验。

    联系实际,积极探索西安公建项目代建管理的新途径

    多年以来,市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基本上是沿袭传统管理模式,即财政拨款,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也就是“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运作模式。这种“自建式”投资运作模式,对于调动建设单位的积极性,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基建任务的完成,曾发挥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弊端。
    按照西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原则,我们行政中心建设采取委托投资代建管理的模式,即代建制。代建制一般是指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由负责项目建设的单位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委托具有合格资质的专业化机构代行建设,对项目建设的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类同于“交钥匙”工程。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该《决定》的亮点之一就是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代建制”。通过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青岛等地同等项目或其他社会公益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感觉各地在项目实施操作过程中,具体运作方式各有差异。总体而言,运作模式有三种:一是政府委托专业代建公司模式。二是政府常设代建管理机构模式。三是项目管理公司竞争代建模式。三种模式各有利弊。西安市行政中心项目建设,存在着其鲜明的特点与特殊性:一是它是政府立项建设的行政办公场所,使用对象为市直党政机关和办事机构;二是项目前期运作政府财政零资金启动;三是所需建设资金基本上由原有资产处置变现后支付。因此,在采用委托代建的方式方面,也必须按照项目的性质特点开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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