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管理 强宣传 抓重点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扎实推进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1-10-1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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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赵增高

   “十一五”以来,青岛市开发区(黄岛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以“健全机构、完善管理、强化宣传、抓好重点领域节能”为重点,取得了一定成绩。2010年全区公共机构人均用水12.33吨,比2005年降低38.23%;单位建筑面积耗电23.63度,比2005年降低22.3%;单车油耗比2009年降低5.5%。2011年上半年全区公共机构人均用水同比降低3.8%,单位建筑面积耗电及单车油耗也呈明显下降趋势。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被授予青岛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

    健全机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体系逐步形成

    成立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领导担任组长、区发改、城建、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14个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完善了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加强了对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
    设立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于去年4月1日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室,现有在编工作人员3人,独立办公,具体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等。今年7月22日,区编委办正式批复同意机关事务管理局增设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建立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队伍。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队伍的通知》,在核定全区公共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公共机构节能基础信息台账,加强与各公共机构联络员的沟通与交流,全区60家一级公共机构中全部设立了节能工作联络员,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该项工作,初步建立起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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