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机制
提高行政资产使用效益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1-11-29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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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委副秘书长兼行管局局长  王忠明

    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是机关事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市行管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领导、服务机关、服务群众为宗旨,积极探索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科学规范管理新模式,建立了以“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租赁、统一维修维护”为主要内容的资产管理体系。通过实行“五个统一”,既满足了机关办公用房的需求,又最大限度的降低了机关后勤运行成本,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建设”

    我市以前相当部分的市级机关办公用房一直分散规划,自建自用自管,产权归部门所有,不利于资源整合,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和建设资金的浪费,并带来后期运行成本增大等问题,也带来了部门办公用房贫富不均,互相攀比的问题,影响到了有些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正常工作的顺利开展。抓好办公用房统一建设和集中管理,就是抓住了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点和关键,就能更好地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市行管局从严控制投资规模和建设装修标准。因增设机构、调整职能或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办公用房的,首先从现有的办公用房中调剂解决;确实无法调剂的纳入整体规划,统筹安排,把通过市政府协调收回的泰安路33号、军分区和金融大厦等部分办公楼,和改造后的原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大厅布的办公楼,统筹安排给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科技局、文广新局、市联社、国家统计局日照调查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物价局等25家因新组建单位无办公用房和因增设机构、调整职能和业务发展需要缺少办公用房的部门和单位。

    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管理”

  实行办公用房统一管理,是节约财政支出、管好办公用房、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必然选择,也是办公用房合理配置,避免浪费,遏制腐败的重要举措。我们认真执行《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实施细则》,制定了《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以建立统一产权管理、统一办公用房标准管理、统一资产经营管理、统一监督管理 “四个统一”的办公用房管理新体制的主要目标和“统筹兼顾、规范管理、优化配置、提高效益”的管理原则。会同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审计局、市国土局等部门对全市37个部门26幢办公楼进行了核查,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尾巴,共核查使用面积达17.8万平方米,摸清了机关各部门办公用房底子。对全市37个部门和单位的53处经营场所进行摸底清查,清查建筑面积达13.3万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20.8万平方米,并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场所核查的报告》,提出了统一管理,节约财政开支的建议。通过普查,摸清了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基础数据,为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奠定了基础,并建立了统一房产档案,同时,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资产构建、配置、调配、处置等相关制度。对市纪委大纪检组和统筹安排在金融大厦、泰安路33号、原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大厅、军分区等办公楼办公的单位实行物业统一管理,保证了物业管理规范、标准和专业化,同时也节约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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