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创新 扎实推进
全力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1-11-29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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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衡水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衡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主线,多措并举,创新方式,真抓实干,从意识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入手,牢牢抓住制度建设、宣传教育、节能改造和监督检查四个重要环节,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促进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扎实开展。被评为“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先进集体”。

    领导重视,强化管理,着力构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领导重视,健全管理机制。我市领导高度重视节能工作,于2010年4月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宝军同志为组长的衡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备了办公设备和人员,下拨了启动资金,并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制定了《衡水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建立了市、县、乡镇三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管联络体系,加大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协调力度,全市基本形成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运转协调、高效有序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畅运行。市委、市政府又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了《衡水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要站在衡水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着力转变能源利用方式,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要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力度,建设一批节能示范机关”。
    二是强化目标管理,狠抓制度建设。落实节能责任制。建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把手负责制》、《节能管理岗位责任制》,《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节能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纳入部门目标责任管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公共机构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价的依据,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行节能“跟进”工作机制。重点建立健全全市公共机构政策法规体系、能耗统计体系、监督体系。向全市各级公共机构提出了《衡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意见》、《关于“五大系统”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基础工作的意见》,建立了能耗统计制度。建立了巡检制度。实行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报有关单位,并监督整改。推行楼层管理员制度和科室巡查制度。大力推行每栋楼、每层楼节能管理员制度,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做到随手关灯,即时关水,对水电暖设备损坏问题及时反馈,随时维修。科室负责人当好巡查员,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较好的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制定《衡水市车辆管理办法》。推行IC加油卡制度,严格单车油耗定额,建立车辆运行及各项费用台帐,努力降低油耗。车辆统一实行定点维修,降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同时,联合市纪检会实行非工作日、非工作时间车辆实行集中停放,节假日实行封闭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各单位科学核定燃油指标,实行单车核算,增加了节能降耗的透明度。建立了节能工作档案。

    从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组织领导、节能制度、宣传培训、节能措施等几个方面,实行了档案管理,各公共机构节能建设和活动参加情况都记录入档,作为评先的标准。制定印发《衡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表》,组织各单位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工作考评。

    对全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重点督查,具体指导,同时,加大监查力度,实行通报制度,促进了制度的落实和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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