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采购 满足科研需要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05-17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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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

    自《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我院坚持依法采购,制定采购流程,建立内控制度,严格预算编制,创新采购方式,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坚持依法采购,做到应采尽采

    多年来,我院所属120多家事业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做到应采尽采。2003制定了《中国科学院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并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每两年对我院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总体要求,明确规定所属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必须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实行集中采购,并将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中的网络专用设备、大型计算机全部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通过全院上下共同努力,我院政府集中采购规模稳步增长,从2003年的1.5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6.5亿元。

    二、建立内控制度,有效保证依法采购

    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之后,我院所属单位普遍制定和完善了本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从采购申请、采购审批、签订合同、货物验收、固定资产入库、财务付款等环节制定政府采购程序和操作流程。通过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相关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防止了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

    三、认真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按预算依法采购

    我院每年组织本系统编报各单位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及政府采购追加预算,通过下发文件、明确编报范围、提出编报要求、说明编报口径,使所属单位按要求及时向本单位课题组进行布置,采取自下而上方式组织编报,并按统一时间集中上报。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工作,2010年我院在信息化建设平台建立了政府采购预算编报系统,该系统实现了将政府采购预算细化到具体采购项目,并且与部门预算及追加预算资金来源挂钩,使政府采购预算更加真实,为强化预算、计划控制,按预算依法采购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通过提前细化预算,促使各单位尽早安排采购事项,加快了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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