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强化管理 狠抓落实
推动气象部门政府采购健康发展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05-17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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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

    一、完善制度,夯实政府采购工作基础

    几年来,我们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结合气象部门工作实际,不断制定、细化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先后制定了《气象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气象部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意见》、《气象部门招标工作纪律及责任追究的规定》、《气象部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从2002年起,把政府采购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范围,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对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违反政府采购法或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单位,扣除其目标考核中相应的政府采购管理分数,并纳入其年度和日常整体工作考核。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要求无采购预算的一律不得采购,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力。通过建章立制,努力协调解决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出现的政策空白、制度适用性不强等问题,使各级气象部门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为规范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监管,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

    我局不断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切实规范各级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一是组建了气象部门政府采购技术审查委员会,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制、技术指标设置等进行审核,将政府采购监管环节前移,尽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查找问题,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合理、合规、合法。二是凡采购项目使用的专家均要求从“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并负责开标前的密封工作。三是重大项目的招标及谈判,要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在现场全程监督。四是将政府采购检查纳入日常财务检查和项目审计,联合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实施专项检查,形成政府采购管理与纪检监察审计的协同监管机制,增强监管力度和实效。五是对政府采购各项工作、各个环节设置风险防控点,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主动防范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等。对采购人员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尽可能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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