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 创新管理
扎实做好水利系统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05-17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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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

    一、建章立制,不断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

    近年来,先后制定了《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确定了我部政府集中采购管理的组织机构、主要职责和工作流程,制定了《水利部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审计办法》,形成了财务、监察、审计和预算执行等多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还制定了《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建立了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预算、计划、执行信息编制、采购执行质量和进度等在内的定量考核评价体系,促进了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去年,我部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召开全国水利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抓好贯彻落实。经过多年努力,我部从预算编制、采购执行到考核评价全过程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为保证我部各预算单位依法采购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抓住重点,着力加强政府集中采购规范化管理

    近年来,我部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各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了规范的管理链条。一是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后,根据采购目录以及采购中心的工作要求,制定我部政府集中采购的实施方案。二是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组织直属单位对目录内项目统一与采购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范围,确保各预算单位操作规范,做到应采尽采。三是对各预算单位的重点采购项目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管。“事前”控制就是在部门预算下达以后,及时掌握年度重点项目预算规模,防止超标、豪华采购。“事中”控制就是对拟委托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督促各单位及时报送实施计划,跟踪采购进展情况,及时督促项目进度。“事后”控制就是及时审核和总结重点项目采购执行情况。2011年,我部政府集中采购规模达到2.21亿元,工程项目全部按规定委托采购中心组织实施,委托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中央防汛物资等重点采购项目均进展顺利,无一起质疑和投诉。规范化管理提高了采购质量、确保了采购效果,不仅节约了财政资金,而且筑牢了反腐倡廉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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