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采购制度改革 开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新局面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05-17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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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焕成同志讲话

本刊记者

    4月18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温家宝总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总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改革发展情况,交流经验,部署工作。国管局副局长李宝荣主持会议。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焦焕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10周年,也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成立并全面开展集中采购工作的第10个年头。经过10年的努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发展态势良好,采购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采购规模和范围稳步扩大。中央国家机关年度集中采购额从2003年的7.1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70.39亿元,10年累计采购额907.26亿元,节约资金138.08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13.21%,有效发挥了节约财政资金、降低行政成本的作用。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形成了“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供应商之间“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采购方式不断创新。在坚持公开招标方式为主的基础上,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制度日臻完善,网上竞价采购和批量集中采购工作逐步推行,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集中采购目录内80%的项目实现了网上采购,初步实现了政府集中采购的电子化。政策导向功能有效发挥。节能环保、信息安全、扶持中小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等政府采购政策得到落实,支持了相关产业和行业的发展,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贡献。依法采购意识不断加强。各部门对政府集中采购的认识不断提高,依法采购的观念逐步确立,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增强。
    会议明确了深化采购制度改革、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细化采购预算编制,将所有采购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采购预算管理,做到应编尽编。二是着力做好扩面增量工作,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主渠道作用,逐步将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项目以及中央补助专款、年中追加预算资金等各类资金纳入政府采购的实施范围,做到应采尽采。三是加强制度标准、操作流程、信息平台、人员队伍等方面建设,规范集中采购行为,巩固和完善“管采分离”体制,支持集中采购机构做大做强。四是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将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转化为政府集中采购的具体措施,力求在支持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等方面取得突破和实效。五是各部门要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管,自觉接受媒体、公众的监督,实现监督检查的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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