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 积极作为
全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06-12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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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增

 近年来,山东省青州市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教育,创新体制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部门联合,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保障体系

 2011年3月,青州市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发改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市级机关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抓好全市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公共机构节能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各级部门参照上级单位做法,也都建立了相应的协调管理机构,并确定了专人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目前,全市统一管理、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健全,为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创新举措,大力营造公共机构节能的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氛围日益浓厚。一是抓好日常的宣传教育工作。在机关办公区域公共部位统一制作安装节约标示牌、节能张贴画,利用多种媒介,对国家节能政策、节能常识进行了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二是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期间,向干部职工发送公共机构节能公益短信,开展绿色出行日和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三是创新举办节能主题活动。举办“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大型签名活动,举办无车日公共自行车环城活动,提高了广大市民对“低碳减排绿色生活”的关注和认识,增强了全民的绿色环保意识。

 三、依法指导,部署到位,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贯彻落实好《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青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完成了青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导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一是加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审核工作。全面梳理和统计全市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网络化上报情况,规范能耗统计范围、内容和标准,确保各公共机构按时按质按量及时上报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并对上报情况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大督查力度,坚持每季度对全市各公共机构能耗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处的违规情况,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机关办公区节能管理工作。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灯具,将楼梯间照明开关改为声光控开关,减少公共区域照明灯数量;调整配电系统运行方式,减少空载损耗,电梯和供暖换热站都安装了变频器,节省电能约35%;对机关生活区进行电路改造,为新老宿舍区各住户统一安装卡式电表,实行分户计量,倡导节约用电。同时,对原有的老机关生活区内供水管道全部进行改造,安装IC卡水表。实行节水专管员制度,对机关用水场所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加强管理维护,杜绝浪费。

 三是积极申报山东省机关事务系统“优秀工作成果”。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工作中率先垂范,积极申报山东省机关事务系统“优秀工作成果”。一是大力建设推广公务自行车出行系统,在各单位、部门办公区增设网点,按计划、分批次逐步投放刷卡式和固定骑车人员式两种自行车,并完成相关配套,如今公务自行车出行系统已成为青州市建设低碳、环保、绿色城市的一个重要载体。二是对机关宿舍区供暖系统实行分户计量,增强了机关干部节约能源的意识。三是对机关宿舍区住宅楼进行建筑外墙保温节能改造,不但降低了室内的热量损失,而且减轻了室外噪声的干扰。 

                                                     (作者:山东省青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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