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召开《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专题学习会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08-2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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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2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探讨《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内容,并就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学习。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史健生参加学习并讲话。
    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条例》的每一章每一条,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各处室、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条例》对指导当前机关事务各项改革、做好我省机关事务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必须认真学习领会;要把学习《条例》内容与我局、我省整体工作目标结合起来,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开拓创新,在具体工作中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开创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新局面。局领导班子成员就各自学习体会和分管业务涉及的条款进行了发言。
    史健生副秘书长指出,经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温家宝总理签署第6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确立了机关事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对“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公车管理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机关事务活动给予明确规定。《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是我们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的一件大事。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今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廉政建设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史健生强调,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主要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并充分讨论,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机关事务工作新格局。当前,要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要共同做好对各委办厅局、各市(区)县的宣传工作,使我省机关事务工作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更好地适应工作新要求,服务新标准,为依法行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要深入研究并加强调研,推动我省机关事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要主动加强与国管局、兄弟省市的联系沟通,了解他们的学习途径和落实办法,要结合我省机关事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将《条例》内容细化,10月1日前提出贯彻的初步意见,切实为制定实施办法做好准备,不断推动我省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
    三、要广泛发动并组织培训,营造学《条例》、用《条例》良好氛围。要注重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强与编制、财政等部门的联系,为贯彻好落实好《条例》创造条件。要认真组织各级机关事务单位或部门学习《条例》,并适时组织培训班或座谈研讨会,请专家对《条例》的内容作深入解读,使我省广大机关事务工作者熟悉、了解《条例》,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高潮。
    四、要抓管理讲服务,进一步做好我省机关事务各项工作。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把《条例》精神贯穿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管理体现在服务中,服务中体现出人性化,以为机关干部职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己任,坚持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扎扎实实地做好管理、服务、保障工作,以敬业精业的精神和优质周到的服务为党的十八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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