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积极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08-2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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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颁布后,重庆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迅速行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抽调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宣传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工作。
    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和局系统副处长以上干部会议,专题学习《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市政府副秘书长、局长马明媛进行了解读,提出了明确的宣传学习要求。同时,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机关事务工作协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后勤单位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精神和内涵。召开了全市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座谈会,交流学习经验、举措和办法。市机关事务工作协会还利用协会组织的分会活动、学习考察活动进行学习交流。
各区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也都组织了学习,并向区县党委、人大、政府报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渝北区印制了1000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区领导在全区工作大会上对学习宣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作了部署,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纳入全区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万州区、黔江区、渝中区等区主要领导对宣传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做了批示,要求认真落实。
    目前,全市正进一步深入学习,力求完整准确理解《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求解读精准、释义明确,以此推动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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