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08-2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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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上午,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会议,全体局领导、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议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朝国主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瞿正辉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新庭受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晓华委托作讲话。    
    瞿正辉同志说,国务院正式公布《条例》,10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机关事务工作开始走向法制化道路。他从《条例》的适用范围、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资产管理、机关服务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六个方面依次进行了解读。
    会上,局领导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围绕《条例》的内容和如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国务院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工作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机关事务工作有法可依,依法治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一定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条例》,借此推动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
    尹新庭同志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条例》是规范我国机关事务工作的行政法规,是新时期解决诸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问题的指导性法规,是填补我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部门综合性法规空白的重要法规,是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的重要助推器,对于统一机关事务管理、促进机关事务规范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二是要精心组织,切实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重点是抓好三个方面。(一)加强学习宣传,在全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使《条例》深入人心。(二)精心组织,加强督查,切实抓好全省各级各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并尽快出台我省实施《条例》的办法。(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尹新庭同志还要求,要及时掌握我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动态,并及时进行通报和宣传。
    尹新庭同志强调,只要真正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就一定能赢得我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更大空间,实现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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