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强化职能
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09-20 15:24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创新管理机制,把好“四个关口”,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
    为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全面履行省委、省政府赋予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近年来,局领导班子积极转变观念,把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放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着眼于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的创新,本着集中统一的原则,紧紧围绕资产购置、配置、使用、处置四大环节,着力进行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由我局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权,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事相结合的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大集中”的体制机制。
    在创新管理机制和健全规章制度基础上,我局还着重在细化标准、明确操作流程上下功夫。比如,严格规定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的数量、规格、价格等上限标准以及最低使用年限标准,明确了审批、购置、管理、服务、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职能和责任。与此同时,我局还着力完善与制度框架相配套的资产评估鉴定、设备物资采购、合同签订、资产统计核查等操作程序,较好地填补了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随意性、主观性漏洞,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局面。
    随着各项管理制度的不断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日趋规范透明,配备标准逐步统一,在资产管理上,我局突出把好“四个关口”。一是把住资产“入口关”,即对省直机关大额资产的投资、购置进行决策前审核把关,由我局会同财政、规划、国土等部门对投资、购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防止由于资产配置不合理造成不均衡或浪费。二是把住资产“使用关”。我们着重抓好实物管理,实行动态监管,确保资产的完整,防止资产的流失。三是把住资产 “调剂关”。对部分闲置机关资产,通过调研摸底,采取政府无偿划拨或有偿转让等方式,将管辖的闲置资产充实到急需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四是把住资产“处置关”。我局管辖的需处置的资产全部纳入规定程序办理,既防止了资产随意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防止了对已报废资产长期搁置不理、残值得不到及时回笼现象的发生。
    二、强化管理职能,实施“四个统一”,促进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
    为妥善解决以往机关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配置标准不统一、分配不合理、互相攀比、苦乐不均等问题,我局按照“建立集中统一、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要求,积极推动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单位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实现了四个“统一”:
    (一)省级领导公务用车统一配置、更新、处置、维修及加油。以统一配置标准和规范采购程序为重点,我局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编管理的规定》和《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省级领导公务用车实行统一配置和采购,对已达到使用年限的公务车辆实行统一更新,对离任和退休省级干部的公务用车实行统一调配使用,并及时建立完善资产账卡和使用档案,较好地规范了省级领导公务用车的配置使用。在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上,我局按照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率先在全省推行节能低碳标准,统一采购价位在10万元以内小排量、低耗能的本地品牌汽车,在省直机关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与此同时,我局积极响应财政部关于车辆定点维修、保险、加油的建议,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对省级领导专车和局机关公务用车全部实行定点维修、保险、加油,并严格落实一车一卡一档的管理制度,维修和加油实行单车核算,较好地堵塞了公务用车管理漏洞,降低了行政运行费用。
    (二)省级领导办公设备、家具及办公用品统一配置。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领导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配置,我局认真执行《省级领导办公设备、家具、办公用品和公务用车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并印制了《省级领导办公设备服务指南》,采取指派专人定时、定量、定标上门组织配备和更新的办法,对省级领导办公设备、家具、办公用品等按统一标准配置。
    (三)集中办公区办公家具统一配置。近年来,随着省委、省政府新建办公楼投入使用,省直机关基本实现集中办公。面对新的办公特点和需求,我局积极谋划,顺势而为,及时成立专班对各单位办公家具、会议家具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和造册登记,并向省政府提出了统一采购与配置办公家具、会议家具的建议,得到省领导认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局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进行市场调查和多方考察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级别标准对办公家具的规格、款式、色调和价格进行了细化和明确,较好地实现了同级别按同等标准配置的目标。
    (四)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建设与分配。在办公用房的建设与分配上,我局认真履行管理职能,严格把好办公用房的建设关和分配关。一是严格审批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通过实地调研、科学测算和人均限定等方式,对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进行严格审批并出具初审意见,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单位根据我局的初审意见进行共同审核,多管齐下严把办公楼立项关。二是统一调整分配办公用房。长期以来,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存在着结构不合理、资源分布不均、缺乏统一规划等问题,有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远超国家标准,有的单位面积狭小、条件简陋,办公用房苦乐不均现象突出。省委省政府新办公区建成后,我局科学整合办公用房资源,积极推动新旧办公用房的统一调整分配,有效缓解了部分单位办公用房紧张问题。
    三、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平台作用,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
    从2010年起,我局在不断充实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库的基础上,研发了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软件,实现了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
    (一)完整准确的资产数据是资产管理科学化的基础。为真实、完整、全面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现状,建立资产管理数据库,近年以来,我局三次组织力量,分别对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楼堂馆所和省四大机关国有资产开展大规模大范围的清产核资,基本摸清了省四大机关的资产“家底”,理清了资产权属关系,对省直119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对全省18个市县和91个省直单位使用的办公楼、食堂、宾馆、招待所以及经营性用房情况进行了摸底登记,建立健全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情况和党政机关办公及楼堂馆所基础数据库。在全面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我局采取定期清查、重点抽查、离任核查等办法对所管理的资产开展经常性的自查,使清产核资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的轨道,有效防止了资产积压、闲置、流失等问题。
    (二)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和效率得到强化和凸显。一是管理效能明显提高。信息化管理系统投入运行后,资产配置和处置实现了网上申请、审核、审批,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审批时间。二是管理职能得到强化。以全省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基础数据库为重要支撑,我局积极探索“政府所有、单位使用、行管部门管理、国资部门监督”的楼堂馆所管理新机制,提出了全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长远规划,并向省政府提交了加强全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管理的工作建议,得到了省政府的认可。三是资产盘活及时高效。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资产情况进行时时动态监控,及时进行调剂和盘活,避免资产闲置和浪费。四是资产运行阳光透明。对资产的购置、调配、处置等关键环节实施网上全程监督,可以对任一时间发生的业务进行监控,对任一地点办理业务的审批进行扫描,对每名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记录,对每笔资金的流向进行跟踪,实现了资产监督从单一环节向全过程监督的转变,将事后监督向事中和事前监督转移,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新风险控制和防范机制,有力保证了资产管理的安全规范使用,促进了重要领域权力运行网络化管理和电子化监督,做到资产管理运行“审批有标准、处置能公开、网上留痕迹、全程受监控”。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