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召开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会议
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10-22 14:45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日前,浙江省绍兴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会议,就《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部署。
    绍兴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魏鹏程在会上强调,要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组织认真学习和广泛宣传《条例》。做到一般后勤人员了解《条例》,中层干部熟悉《条例》,领导同志精通《条例》。各局要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和帮助,同时,注重相关部门的宣传,特别是要加强编制、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为贯彻落实《条例》创造有利条件。要科学解读和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开展调研和培训,主动加强与上级管理局的联系沟通,结合自身特点,将《条例》的总体精神和原则要求细节化、具体化、本地化,完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规定,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要严格执行《条例》。坚持以《条例》为准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市委七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绍兴的总体要求,努力开创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