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扎实做好机关事务立法工作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10-2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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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抓好贯彻落实,必须深入学习、全面宣传《条例》
    首先,要深入学习、全面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确立了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明确了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等机关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和基本制度,明确了改革方向,强化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是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水平、促进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对此,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
    其次,要大力搞好宣传工作。目前,我们已多次组织了不同形式的专题会、座谈会,对《条例》进行了传达学习。下一步,我们还将通过不同形式,广为宣传,力争在短时期内掀起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落实《条例》的新热潮。

    抓好贯彻落实,必须扎实做好《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工作
    为加快我省机关事务工作立法步伐,今年初,我们就将这项工作列为全局重点工作,并明确由一名局领导主抓,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专门班子,强力推进。今年3月份,经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正式将《办法》制定出台列入省立法计划。目前,《办法》初稿已拟出,并正在省直和市县层面征求意见。近期,结合省法制办再次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早提交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力争年底前出台。在起草《办法》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总体思路:一是在体例和主要内容上与《条例》保持基本一致,但在具体措施和执法主体上更加明确,更加贴近河北实际。二是注重强调完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充分吸收多年来我省机关事务管理中形成的成熟有效做法,明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资产配置和服务保障标准的原则。三是体现严格管理的精神。建立确保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得到严格执行的机制,发改、财政、审计、监察、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机关事务工作的全程监管,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四是坚持机关事务工作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的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五是坚持厉行节约。政府各机关应当在保证机关运行基本需求的情况下,带头节约资金和能源资源,采购中低档的货物和服务,配备符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的中低档公务用车,建设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办公用房等。与《条例》比较,我们的《办法》增加或强调了以下一些内容:一是对机关事务管理的内涵外延作了阐述,提出机关事务管理包括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管理、节能管理、采购管理等。二是为实现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提出了政府及政府各机关要规范设立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并明确了上下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全面的指导关系,而不仅仅局限于某些工作。三是对《条例》中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描述的执法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尽量根据现有“三定”规定明确为各主管部门,比如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主体由政府明确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四是考虑到机关事务部门的职责完整性,增加了公共机构节能和住房改革保障的规定。五是对有些内容作了细化,如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单车核算的规定更加详细,明确了定点单位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对办公用房维修、公务车购置等专项经费管理作了细化,明确提出要列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部门预算等。六是将我省机关事务部门实际工作中的做法,纳入法制化轨道。如提出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由机关事务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明确规定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建设、调配办公用房,推进集中办公;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批办公用房的出租、出借、处置行为;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实施办公用房维修、公务车配备更新;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实施机关建设用地的统一管理和权属登记等。这些条款,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还可能会作些调整,但我们会从最大程度地强化机关事务工作职能、有利于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的角度出发,力争让其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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