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12-13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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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司

    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中央领导同志历来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多次在批示和重要讲话中要求各级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率先垂范、先行一步,带动全社会广泛开展节约能源资源活动。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工作起步,认真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积极进取,真抓实干,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完善政策法规,加强规划指导
    2007年,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中专门增设“公共机构节能”一节。2008年8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颁布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纳入国家统计体系。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油耗定额标准》、《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节能评审办法》等配套办法及标准。协调指导各地区开展法规制度建设,24个省区市颁布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出台合理用能指南、能耗定额标准、节能监察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
    2011年,印发《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制定了本地区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或在整体规划中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的内容。

    二、健全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2010年7月,中央编办批准我局设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标志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在全国初步建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31个省区市建立了由省级领导任组长的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2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专门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机构,其他地区也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完善了全国节能工作协作组机制和省市县三级节能联络员制度,推进教科文卫体和垂直管理系统节能工作。

    三、规范计量统计,强化监督考核

    自2007年起,对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能耗情况按季度进行了排名和公示,从2008年开始分解下达年度约束性节油、节电、节水指标,实行量化考核和公示,起到了良好的督促作用。完成了2005-2011年全国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工作,制定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审核和分析的基本方法,组织开展了各地区数据会审和业务培训。强化监督考核职能,2008年将公共机构节能列为国家各省区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2009年组织开展了全国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2011年组织对全国“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评价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发挥表率作用

    选择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院、国管局等5个部门建设中央国家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试点。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召开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议,明确2012-2013年在各级公共机构中遴选1000家工作单位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目标,布置了创建工作任务。各地区也积极组织开展了本地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五、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

    印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中央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流程和奖励标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实施了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组织实施了中央国家机关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六、开展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会同北京市水务局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中央国家机关73个部门机关本级建成北京市节水型单位,今年底将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组织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实施办公区节水改造、节水型食品清洗设备安装、卫生器具改造和水平衡测试等节水项目。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印发《关于建立中央国家机关废旧物品回收体系的通知》、《关于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举办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启动仪式,建立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废旧物品回收体系。

    七、抓好重点领域节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

    2005年以来,率先在中央国家机关开展节电、节油、节气、节水、节材等工作,大力推进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组织实施了配电、供暖、空调、水泵、冷库、信息机房等方面的节能改造,累计改造水泵394台,变频控制柜85套,节水型洗菜机900余台,节能型电开水器2700余台,中央空调循环水复式过滤器111台,节气燃气灶具2500台,对9个部门共计4400平方米信息机房进行了热管空调节能改造,能源资源消耗水平大幅下降。同时,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开展办公建筑和重点耗能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各省区市积极安排资金,加大投入,扎实推进绿色照明工程、空调系统、锅炉采暖系统改造等工作。

    八、加强宣传培训,增强节约意识

    每年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以“节能低碳新生活 公共机构做表率”、“珍惜生命之源 人人节水护水”等为主题,组织全国公共机构开展了节约用水、科技助力公共机构巡展、能源紧缺体验、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废旧物品回收体系建设、节能征文及创意作品征集等专题活动。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展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成果,引起了积极的社会反响。组织各级公共机构开展了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节能节水技术、合同能源管理等培训。2008年以来,直接培训人数累计2万余人次,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技术培训累计10万余人次。
    经过不懈努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节能意识逐步增强,节能法规制度日臻完善,节能科技不断推广,能耗水平稳步下降,有效地发挥了表率和示范作用。2011年中央国家机关人均用电2227度,较2005年下降26.96%;人均用水24.24吨,较2005年下降50.42%。2011年全国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3.3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较2005年下降16.77%;人均能耗434千克标准煤/人,较2005年下降22.6%;人均用水29.93吨,较2005年下降23.02%。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并作出阐述,指出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五位一体”的布局,使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显得更加突出。公共机构节能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对全社会的示范表率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下一步,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加快健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配套制度体系,制定公共机构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以及能源审计、能耗公示、评价考核、节能监察等制度办法,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二是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推进各地区加快落实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申报工作和组织开展本地区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三是加强计量统计考核。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用能分户、分类、分项计量,规范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建立公共机构名录库,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按年度逐级分解落实节能目标。提高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能耗监管系统和能耗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四是抓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耗定额管理,规范用水计量器具配备,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开展再生水利用和雨水收集试点示范。加强资源回收利用,开展废纸、废塑料、危险废弃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商品分类收集,积极构建集中处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五是加快开展节能改造。系统实施能耗监管、照明节电、供热节能、信息机房节电、雨水回收、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屋顶光伏发电、公务自行车配置等节能改造项目。积极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办公建筑供热节能改造,编制总体方案和计划,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实施供热计量、温控装置和热源、管网节能改造。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借助节能宣传周等平台,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节能氛围。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培训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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