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关事务法制建设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12-13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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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政策法规司

    党的十六大以来,国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建立健全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保障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为基础,大力推进机关事务法制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十年来,共起草并由国务院公布施行了2件行政法规,起草并由中办、国办印发了7件法规性文件,制定了300余件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显著提高了机关事务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力地保障了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

    一、不断完善机关事务规章制度体系

    机关事务规章制度是开展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国管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制定完善机关事务规章制度体系。
    一是认真起草法规性文件。依据工作职责,起草或参与起草法规性文件,并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或印发。主要包括:《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意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
    二是逐步健全规范性文件体系。围绕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机关用地和办公用房管理、住房资金管理、人防和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面向中央国家机关共印发了170余件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管理要求,规范了工作程序,保障了相关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三是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办法。立足规范局内各项事务的管理,制定了机关内部财务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保障、党建和人事管理、廉政建设、审计等方面的130余件内部管理制度办法,加强了机关自身建设,提高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积极参与修订和制订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依法行政的主要依据。国管局高度重视与机关事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工作提供法定依据。
    一是及时提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意见。充分利用办理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契机,认真研究节约能源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土地调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例如,在节约能源法修订过程中,国管局积极推动增设“公共机构节能”一节,对公共机构制定节能规划、能耗统计和定额、节能采购等作了专门规定;在城乡规划法修订过程中,提出了首都的城市规划要充分考虑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布局的要求并得到了采纳;等等。
    二是认真起草并由国务院公布施行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依据节约能源法的规定,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组织起草并由国务院公布施行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明确了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的工作职责,规定了公共机构制定节能规划、加强节能管理的具体要求,提出了具体的节能措施,为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奠定了法律基础。

    三、全力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制定施行

    在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机关事务管理实践经验、充分吸收现有制度成果的基础上,从2004年开始启动《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组织翻译了美国、俄罗斯等8个国家的机关事务管理法律资料,对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区、市)机关事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撰写了20多个专题报告,多次召开专家咨询会和论证会,加强与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次书面征求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意见,还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于2012年6月28日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工作的行政法规,坚持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建设节约型机关的主线,确立了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和基本原则,明确了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等机关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强化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对于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四、努力提高机关事务工作依法行政水平

    国管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强化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管理机关事务,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制定国管局“四五”、“五五”、“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措施和要求。以推动全员学法、用法为基础,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为重点,以宪法、公务员法和机关事务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采取举办法制讲座、组织知识竞赛、观看辅导录像、参观教育展览等形式,加强教育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二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印发了国管局关于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明确了推进依法行政的任务、措施和要求。制定并完善了国管局工作规则,明确了国管局基本职责、主要工作流程、重要工作制度和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机制,局重大决策事先征求法制工作机构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保证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依据法规制度开展机关事务管理活动,规范了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等的管理,提高了管理效益,降低了行政成本。
    三是按时办理建议提案。把办理建议提案同促进业务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按时办结55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101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认真研究吸收对机关事务立法、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节约能源资源等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及时转化为制度建设成果。同时,针对建议和提案中反映的机关事务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检查机关事务管理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促进了法规制度的落实。
    四是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6轮清理,共取消7项、合并2项行政审批项目。针对保留的1项行政许可项目和1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制定了国管局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依法公开等要求。同时,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拆除审核暂行办法等具体管理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方便了服务对象,提高了工作效能。
    五是严格依法处理法律事务。依法妥善处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产生的矛盾纠纷,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国管局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对10多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严格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法规制度,及时进行复议和应诉,较好地解决了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审批、公务员录用、住房配售等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同时,严格审核合同和协议签订事项,规范法律中介服务,维护机关合法权益,在数百件合同和协议中未出现大的法律纠纷。
    党的十六大以来机关事务法制建设的实践证明,加强机关事务法制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建设节约型机关的主线,把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的基本理念贯穿机关事务法制建设的全过程;必须秉持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基本目标,为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提供均等化服务保障提供法规依据;必须把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和推动业务工作相结合,主动谋划,提前介入,夯实调研、计划、起草、审查、论证等各阶段工作,提高法规制度建设质量,推动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下一步,机关事务法制建设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和标准,逐步健全以《条例》为核心、以规范性文件为主体、以各类标准规范为支撑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为推进机关事务部门依法行政、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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