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四个环节 突出四个重点 搞好四个转变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3-07-23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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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向深入,我局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与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宣传培训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重点工作中强化职能求成效、在作风转变中夯实基础添动力。

    一、抓好四个环节,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抓好组织领导。为有序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宜昌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并下发系列贯彻落实《条例》的指导性文件,为市直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学习活动提供组织保证。
    (二)抓好宣传培训。为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高潮,我局主动作为,积极做好引导工作,在电子政务网、三峡电视台、宜昌日报等宣传媒介上大力宣传《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等,并印制了1000本《条例》单行本分发给市领导、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学习。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纷纷开展宣传活动,有的县市区将《条例》内容纳入当地党校培训计划,有的县市区将《条例》内容作为“六五”普法内容,有的市直部门通过以考促学的办法,调动干部学《条例》的积极性。通过多形式广渠道深层次的宣传,使《条例》内容深入人心,达到了主要领导熟知《条例》、部门领导了解《条例》、机关事务管理干部精通《条例》的目的。
    (三)抓好组织协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发改、财政、国资、审计、监察等多个部门,为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宜昌市建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落实责任分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条例》的顺利贯彻实施。
    (四)抓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确保工作任务落实的重要手段。我局会同市监察局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县市区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工作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并督促其做好“补课”工作。

    二、突出四个重点,强化法定职能,加快《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以推动集中统一管理为目的,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为推动集中统一管理机制的建立,我局组建工作专班分赴县市区,一方面要求各县市区尽快组建专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机关事务工作。另一方面,向县市区领导宣讲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责,要求其消除部门间苦乐不均、服务成本高的问题。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推动下,3个县市区已成立机关事务管理局,2个县市区正在筹建机关事务管理机构,8个县市区正按要求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同时,力推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宜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职责与《条例》规定职责还有较大出入,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应该实施统一集中管理而未实施集中统一管理的职责罗列清晰,逐条推动落实。如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经请示市领导同意,将已闲置的办公房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凡是新建办公用房的单位,旧办公用房一律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接管,打破原来各自为阵,分散管理的模式。通过努力,在推行集中统一办公、房产管理等职责方面进行了规范,逐步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
    (二)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宗旨,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服务和保障工作是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局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在“规范、周密、精细、高效、优质”上下功夫,得到干部职工的好评。在财务管理方面,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倡温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周到服务,主动指导服务单位搞好基础账务处理,做好预决算管理,确保服务单位资金调度及时。在机关食堂管理方面,主动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创造条件及时进行整改,新增菜品种类,做到品种多样,口味各异,每天菜品不重复,尽量满足进餐人员的不同需求,进餐人数在原有基础上翻了一倍。在日常维修工作中,确保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全天候响应,小的维修项目2个小时内完成,大的维修项目3个工作日完成。通过开展优质高效服务活动,机关干部职工对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三)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为抓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 “三公”经费是《条例》规范的重点。我局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制定并出台系列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细化公务用车配备、处理、调配程序,完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严格经费报销审批程序,做到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通过规范管理,机关运行经费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8%。
    (四)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载体,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广运用节能新技术是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我局加大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进力度,积极推广利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先后对公共机构照明系统、公共机构食堂灶具进行改造。在科教文卫体等单位推广光伏节能、太阳能节能、地泵热源节能等技术。截止目前,全市54家单位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连续三年来,宜昌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获得省局、省协会的表彰。

    三、搞好四个转变,夯实发展基础,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思路。《条例》颁布实施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发生深刻变化。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我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式、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做到变管理为服务,变滞后为超前,变惯性为创新,以此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开展精细化服务活动,切实转变工作方式。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准,我局开展“精细化服务年”活动,要求干部职工做事创精品、服务求精细,不断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将服务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通过会议、学习、讨论、观摩、交流等形式,全局干部职工深刻理解精细化管理的内涵,每个工作人员都树立了精细化工作的理念,确保精细化服务工作在全局顺利推进。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作风建设是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局党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围绕中心工作抓作风,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围绕联系群众抓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优化工作环境。通过加强作风建设,机关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
    (四)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切实改变单位形象。一支优秀的队伍是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在全局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狠抓干部职工学习,提升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着力打造守纪律、重和谐、风气正、能干事的团队,为机关事务工作的科学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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