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五项措施 深化细节管理
全面提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水平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4-04-10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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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栋

    山东省东营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紧紧围绕厉行节约这个核心,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不断强化节能措施,深化细节管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加大指导监督力度

    东营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始终把实施目标管理作为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重要抓手,从2011年开始,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开始纳入东营市委市政府年终考核项目,由我局制定考核办法,对全市下辖的5个县区、两个开发区、102个市直部门,全面进行节能工作考核评价,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建章立制、节能改造、节能宣传、经费保障等内容。节能降耗成为机关作风建设的刚性考核指标,强势推进了各级目标管理任务的落实。为深化目标管理,我们连续三年与市直部门单位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建立了严格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制度,坚持每年定期不定期对各级公共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二、开展绿色机关创建,细化节能管理措施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节约型机关建设年、深化年、提升年暨绿色机关创建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创建活动扎实深入,一是搭建智能管理平台。我局独立建成市级公共机构能耗监测中心和8个能耗监测子系统。通过能源资源消耗在线监测管理,对越来越多的公共机构水、电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为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提供数据支撑和科学指导。目前,全市公共机构建设能耗监测子系统已近30家。二是抓好能耗统计和审计。及时准确地通过能耗统计信息平台上报能耗数据,做出分析报告,并对能耗数据进行会审,提高了统计质量。加强能源审计,仅广饶县去年能源审计面积达5万平方米。三是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工作。初步建立起网络完善、处理科学、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促进了废旧商品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前,东营市直部门单位均与备案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合同,回收废旧商品12宗,账面原值超过100万元。四是严格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加强节能源头控制,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积极倡树绿色优先理念。去年,政府采购节支率达20.1%;三年来,完成节能环保采购项目976个,占同类产品的92.6%。五是加强对县区和系统单位节能工作的指导。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同部署、同行动、同检查,步调一致,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推进了统一管理、分工配合、相互协调、运转顺畅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建设。去年,我们指导河口区机关事务局开展了公共机构节能促进月活动,创新了宣传方式,增强了宣传效果。节能宣传周期间,我们与垦利县机关事务局联合举行了宣传周启动仪式暨节能产品兑换活动,反响良好。

    三、推进示范单位创建,抓好典型带动作用

    为确保国家、山东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于2012年先期组织创建了一批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单位,为筛选、申报国家、省级示范单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创建过程中,对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试行)》的要求,我们加强了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协助各单位编制创建方案、落实好主要创建任务,进行了两次督导检查,并积极组织协调,对符合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的项目,协调经信、财政、住建部门按现行政策渠道优先给予安排。我们向市财政部门申请了专项资金,由我局统一招标建设,为示范创建单位安装了能耗监测系统,极大地调动了各创建单位的积极性。各创建单位也多渠道筹措资金,同时,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用于创建项目建设。东营市公路局对办公楼进行了全面节能改造,涉及外围护结构、空调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供水系统等5个方面。东营技师学院、垦利一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安装了地源热泵采暖、太阳能热水器。

    四、推广利用节能三新,加强重点领域改造

    我们抓住东营市获批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打造“中国地源热泵城”的机遇,在各级公共机构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到去年,全市已建成两座二星级绿色建筑,垦利县公共机构应用地源热泵面积已逾27万平方米。切实加强办公建筑、公务用车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市级公共机构去年节能改造面积2.57万平方米。市立儿童医院综合楼获2013年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项目。广饶县利用中央分成水资源费补助资金50万元,为3所中小学更换安装节水器具,改造后节水率达10%以上,当年节约用水近5万立方米,节约资金15万元。

    五、探索用水定额管理,创新节能管理方式

    去年,我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对中心城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计划用水定额管理,超额加价。用水计划考核以供水企业抄表水量为依据,每季度进行一次。各单位超出月用水计划水量,除按实交纳水费外,超计划不足20%的部分,按规定水费标准的1倍征收;超计划20%以上,按规定水费标准2倍征收。公共机构正在从“用了算”的事后节能向“算了用”的事前节能转变,节能的重心逐渐前移,更加注重源头把关。

                                                             作者单位:山东省东营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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