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4-04-1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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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关于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要求,提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整体水平,2012年7月,国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全国启动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分两批进行。目前,第一批创建任务已圆满完成,通过验收的879个示范单位名单已向社会公布。
    为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国管局委托专业机构精心设计了评价标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开展创建工作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结合起来,将党政机关、学校和医院作为重点创建主体,围绕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消费等5个方面,深入推进行为节能、管理节能和技术节能,创建一批管理科学精细、资源利用高效、崇尚勤俭节约、发展 绿色低碳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012年9月,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第一批1000家示范单位创建申报工作。经过专家组严格评审,从各地区、各部门初步推荐的1123个申报单位中选择937家参与创建,并采取标准培训、交流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扎实开展创建工作。2013年10月,各地区、各部门对示范单位创建情况进行了初评和公示。12月,组成12个验收组,对初评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和复核,879个单位(党政机关460个、学校244个、医院141个、其他公共机构34个)通过复核验收。
    总体来看,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初步形成了标准引导、多部门协调、多渠道投入的工作格局;各示范单位在行为节约、管理节约、技术节约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发挥了辐射引领、展示推动作用,向全社会传递了典型示范的“正能量”。

    一、行为节约习惯逐步养成

    各创建单位组织开展了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日和经常性的厉行节约专题宣传培训,制定了绿色消费行为规范,出台了鼓励绿色出行、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的具体措施,传播节约理念,普及节能知识,营造节约氛围,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节水、节电、节油等逐步成为随手的习惯、行为的自觉。

    二、管理节约能力明显增强

    各创建单位均明确了节约工作主管部门,设立了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并制定了节电、节水、节气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能耗统计,建立了能耗统计台账以及巡查、维护保养记录,大多数单位对能耗状况进行了定期分析和公示。568个单位对废旧商品进行了规范化回收处理。358个单位建立了能耗监测系统。吉林大学等高校依托自身科研能力加强能耗监测管理,重庆中医院等医院通过实施科室、病房水电费独立核算,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三、技术节约水平大幅提升

    各创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淘汰高耗能产品,实施了一批节能改造项目。高效照明产品全面普及,节能灯使用率达到100%。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328个单位建设了太阳能光热系统,147个单位建设了太阳能光伏电站,113个单位使用了地源热泵,166个单位配备了节能和新能源汽车。328个单位应用了中水回收、雨水收集等非传统水源,259个单位成为节水型单位。323个单位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了节能改造。中央国家机关积极开展节约型办公区建设,实施综合节能节水改造,形成了系统化、综合性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工作的新思路。
    国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在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监督管理,巩固第一批示范单位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做好第二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创建2000家示范单位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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