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立健全管理体制为抓手
推动《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4-05-1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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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着眼于机关事务改革主题,着力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设立、职能配置和制度标准建设,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创新实践,贯彻实施《条例》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开展调查研究,明确贯彻《条例》的重点方向

    我局2013年上半年组成5个调查组,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分片区对全省21个市(州)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与市(州)政府、人大分管领导和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及编制、发改、财政、法制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交流,了解各地开展机关事务工作情况,听取贯彻《条例》的重点、难点以及着力方向等意见。同时,多次组织省级部门机关事务干部座谈研讨,剖析推进部门机关事务集中管理面临的困难和矛盾。前不久,再次对省级部门和市(州)贯彻情况作了书面调研,并对部分地区进行抽查检查。通过调研,了解到我省贯彻《条例》最大的瓶颈是机构设立问题,最大的制约是主管部门职能配置问题,最大的障碍是法规制度缺失问题。体制不健全,贯彻《条例》缺乏责任主体,不仅落实不了《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而且成为制约政府统一管理机关事务的重要因素。体制问题成为影响《条例》在我省贯彻实施的突出问题。

    二、总结实践经验,明确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思路

    《条例》施行前,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区、市),分别只有8个市(州)59个县(区、市)设立机关事务管理局。从调研的情况看,我省各地都认识到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是贯彻实施《条例》的关键性问题。解决这一问题,主要有以下工作思路:
    一是按“撤一建一”原则设立。有的地区拟撤销接待办,设立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公务接待职能一并列入机关事务管理局。有的地区结合当地经济社会管理实际,针对国有企业少、管理任务轻的情况,决定撤销国资委,设立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企业资产管理职能划入财政局,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职能划入机关事务管理局。二是整合职能挂牌设立。在职能相近或政府综合部门增挂“机关事务管理局”牌子,赋予机关事务管理职责,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公务接待工作是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内容,在接待办增挂机关事务管理局牌子的方式,各市、县的认同度较高。已有一些地方开始实施。三是行政区划调整直接设立。巴中市新设恩阳区。新区政府在统筹考虑政府机构设立时依法确定设立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配置机关资源,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四是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机构条件暂不成熟的地方,由编制部门行文明确政府办公室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依法行使管理职能,适当增加其工作人员,待条件成熟时再单独设立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五是政府机构改革设立。还有一些地区当前因政府机构限额没有空缺,准备通过明年政府机构改革来逐步解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机构设置问题。
    对部门机关事务集中管理的改革思路,主要是按照政务事务分开、事务管办分离要求,将管理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或能够承担管理职能的专门机构管理,监管服务质量,授理服务投诉等,服务职能以推进社会化改革来实现。

    三、推动机构设置,建立健全机关事务管理体制

    推动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设置,因各级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限制,新设管理机构难度较大。我们积极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方式。一方面,我局领导与相关市(州)主要领导沟通情况,分析机构设置利害关系,对比设立管理机构地区变化情况,明确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条例》以及对各级政府统揽机关事务工作、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影响作用,争取重视支持。同时,引导未设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地区,加大向党委政府汇报力度,力争在机构限额内以多种方式解决机构设立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及时通报各地新设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情况,特别是通报已有3个市实现市县两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全覆盖的信息,促进了在机构设立已有较好基础地区的市局主要领导与相关县(市、区)主要领导进行协调沟通,派出调研组跟进指导,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已有1个市和13个县(区)新设机关事务管理局;4个市(州)和20个县(市、区)正筹备设立。全省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聚合相关部门职能,发挥联动优势,建立机关事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统筹协调机关事务工作的合力,是健全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和改革推进机制的重要手段。我们引导并督促市(州)按照贯彻《条例》全国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建立起本级机关事务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区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普遍建立了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机关事务、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国土、法制等相关部门组成。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完善了推进本级机关事务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

    四、完善职能职责,促进机关事务部门规范化建设

    依法配置、完善管理职能是健全机关事务管理体制的重要基础。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实施《条例》通知精神,主动向省政府汇报,争取省编制部门支持,并引导设立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市(州)依法将分散的机关事务管理职责调整归位,理清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职权边界。省委省政府已经同意我局更名为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增加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监督检查并纠正违纪违法行为等职责。
    我们抓住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机遇,指导市(州)依法调整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职责,增加内设机构,强化机关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用房管理、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等管理职能,统筹配置机关资源、建设节约型机关能力得到加强,改变了过去职能分散、只管本级不成体系的状况。一些地区规范了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称谓,调整了机构职级,明确了机构属性,配强了人员力量,强化了对集中办公区机关后勤服务统一管理职责。还有的市增加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拓展了管理内容。各县(区、市)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能也普遍得到了加强和规范。

    五、制定完善制度标准,为规范机关事务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一是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要使《条例》真正落到实处,必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化的地方政府规章。我们立足机关事务改革发展实际,把我省机关事务立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主动向省政府汇报,加强相关部门协调,认真总结机关事务管理中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制度,梳理吸收具有我省特色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后勤应急保障等方面的经验,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以及我省十项规定,在规章中细化《条例》相关内容,体现四川省地方特色。2013年,省政府把制定我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列入了年度立法调研计划,我们按照立法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完成了省内机关事务立法调研活动,为加强和规范我省机关事务工作提供法制保障。二是建立完善制度标准体系。我省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把制度标准建设作为机关事务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重点,认真对照《条例》规定,全面清理现行制度、标准,推进立、改、废工作,积极修订完善或新制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机关通用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办法等配套制度。一些地区正在研究制定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细则、机关资产分类管理标准、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标准等专项具体标准。还有的地区在积极开展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为建立结构完整、内容全面、形式规范、层级分明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体系打下基础,为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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