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机制 厉行勤俭节约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4-05-1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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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底以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委“十一条禁令”,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创新管理机制,确保全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创新管理机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始终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顶层设计,创新管理机制。一是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郭胜伟为组长,政府办公厅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监察、审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建立了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先后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若干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三是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电子屏幕、板报、横幅、标识等渠道,广泛宣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坚持标本兼治,确保节约实效

    (一)规范机关“三公经费”管理。我们主要出台并从严执行“十二个不准”,即:不准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日借各种名义公款宴请上级机关及往来部门和单位;不准接受下级单位及往来部门和单位借各种名义公款宴请和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不准利用职务变动、出差、出国(境)、培训等机会公款宴请、送礼或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不准用公款在高档酒店大吃大喝,组织团拜会、联谊会、茶话会等;不准用公款组织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外单位和个人邀请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在国内或出国(境)进行毫无考察目的和实质性内容的参观、游览;不准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参会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在国内或出国(境)旅游;不准到旅游城市和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不准接受外单位用公款安排的个人旅游度假活动;不准通过侵占或截留财政拨款,有偿出租会场、公用房屋、设施设备,利用公共资源对外经营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账外账”;不准通过设立“小金库”、“账外账”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报销接待宴请、礼品礼金等费用。通过规范,2013年度全市机关“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6%。
     (二)突出机关事务精细化管理。我们主要采取“十项措施”,加强了机关事务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在公务接待方面,力求务实节俭,轻车简从,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花草。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外省、市来我市考察、交流及联系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办公厅机关食堂就餐,确因需要在外就餐的,安排在市人民政府采购定点酒店,点菜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上高档菜肴,不喝高档酒;来办公厅参会、办事等不能回单位就餐的各区、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安排在办公厅机关食堂就餐。在公车管理方面,不准超编制、超标准配备或违规占用、借用公务用车;不准公车私用;不准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准在非执行公务时间开启车内空调取暖、纳凉;不准使用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外出考察、调研、开会,提倡集中乘车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资产管理方面,不准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者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进行商业经营;不准违规兴建、超标准使用、维修、豪华装修办公用房,办公用房的建设和维修应符合简朴实用、节能环保等要求。据统计,2013年度全市行政采购经费同比下降12.4%;用电、用水、用油经费分别同比下降0.8%、1.7%和7%;办公用品消耗同比下降26%;会议总数同比下降20%。                
    (三)扎实开展两项清理整治工作。一是从2013年4月开始,我们责成市财政、交通、监察等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截止2013年9月,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的口径,核定市直行政及参公单位256家,公务用车总编制4182辆。针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治,从严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总量;制订《超编车辆管理的制度办法》,采取淘汰、少更新等方式对超编车辆尽快予以消化。二是从2013年8月开始,在全市开展了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治理工作。我们重点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党委部门;市级政府机关等纳入专项清理范围。截止2013年底,共清理自查市级部门和单位61家,涉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3.69万平方米。针对查出的违规问题,我们采取有效措施,以强化控管的长效机制为着眼点,颁布了《办公用房实施“三个一律”制度》,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审批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已批准尚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新建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得下达财政预算,国土规划部门一律不得供地;一律不得越权审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所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全部由各区、市直部门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其中市“四大家”领导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需由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批同意,其他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由市政府审批;一律不得擅自调配处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各区、各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及编制部门核定编制,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由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权属登记、统一归口管理,统一使用调配。

    三、健全体制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当前,我们正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监督,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一)理顺关系,加大指导,提升管理的层次。我们积极筹备,尽快成立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对各区后勤保障工作的统筹指导;加快完善“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楼堂馆所、会议服务,以及政府采购、后勤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标准,尽快制订本系统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完善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以及预算支出定额和有关开支标准,及时填补制度标准空白,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化、常态化。
    (二)推进改革,把握重点,提升节约的层次。坚持社会化、市场化和适度货币化的改革方向,提升公务用车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实现经费支出更加合理可控、公务出行更加方便快捷。加快推进公务接待制度改革。健全公务接待管理体制,统筹利用接待服务资源,加快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转企改制,推进接待服务工作社会化改革。积极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健全后勤服务项目制度和服务标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政策,积极引进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实现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
    (三)完善机制,常态管理,提升监督的层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加大对本级政府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公务用车、楼堂馆所建设、能源资源消耗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纪检工作重点,坚持明察暗访,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惩治违规公务消费和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降低行政成本,确保节约型政府机关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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