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4-06-1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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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副市长  谭家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和工作要求。与之前出台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行政法规一起,逐步形成了依法管理机关事务的政策法规体系,为我们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好机关事务提供了依据和遵循,明确了方向和任务。全市机关事务部门要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一系列法规规章作为首要任务,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自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上来,抓住重点,明确任务,健全制度,落实责任,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抓住厉行节约这条主线

    全市机关事务部门要认真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我市实施办法以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学习贯彻,继续以节约型、节能型机关建设为工作主线,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体现在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的各个环节,落实到机关资产、经费、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的各个领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贯彻措施,落实分工责任,细化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厉行节约工作。

    二、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揽

    一要健全制度标准。要努力建立健全机关事务管理立体式、全方位的制度体系。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新出台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分门别类健全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的标准体系,做到用制度标准管钱、管物、管事、管人、管服务,实现机关事务由模糊管理向精准管理、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在资产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资产配置管理、权属管理、使用调配和处置等管理制度,以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为重点,分类制定机关资产配置标准。在后勤服务方面,围绕公务接待、会务、机关食堂等服务环节,确定机关后勤服务和公务接待的范围及标准。在建立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制度标准体系的基础上,机关事务部门就要严格以制度标准管人管物管事,努力形成内容全面、规定具体、要求明确、层级分明、简明实用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保障。
    二要推进集中统一管理。要适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快理顺完善市和区县(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加强市机关事务局对市级部门和区县(自治县)机关事务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机关事务和公务接待工作集中统一管理,明确机关事务部门职能,理清机关事务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审计、编制等部门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机关国有资产、机关运行经费等方面职责分工,建立机关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的工作机制,实现机关事务统一、集中、规范化管理。
    三要深化社会化改革。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充分发挥市场在机关服务保障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改革创新机关事务服务方式,针对不同部门的多元化服务需求,在物业管理、会务活动、食堂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加快进行社会化改革,加大购买服务力度,更多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都可以通过招标竞争择优、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实现机关后勤服务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主要由社会提供服务转变,提高各项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来激活社会活力,同时用有限的资源和财政资金购买优质服务保证党政机关高效运转。要探索推进机关内部接待服务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企业化运营,推动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转企改制走向市场,同时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餐饮及用车、会务等服务。
    四要推行政务公开。2014年初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明确要求,2015年前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面向社会公开。各区县(自治县)和市级各部门要顺应形势,转变观念,规范办事,推行阳光服务,提高机关事务工作的透明度,主动公开管理、保障、服务规范和标准,要通过在一定范围将公务用车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办公用品支出等进行公示公开等方式,促进养成节约资源能源、节约公共开支的良好习惯风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廉洁政府良好形象。

    三、以扎实的作风作保障

    一要讲政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立足全局,围绕中心,谋划落实机关事务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全市机关事务部门要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切实管好机关资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维护好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要守纪律。机关事务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全市机关事务部门对重要政策、重要制度、重要任务,该请示的要逐级请示,该汇报的要如实汇报,决不能遮遮掩掩、我行我素,甚至虚报瞒报。各区县(自治县)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的标准,要按照建立备案审批制度规定,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全市机关事务干部要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在管物、用钱、审批方面严守底线,不越红线,筑牢思想上的防线。
    三要重协作。机关事务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涉及机关运转的方方面面。全市机关事务部门要增强协作意识,主动加强与办公厅(室)、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房管、纪检监察、审计、编办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理顺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形成机关事务工作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四要善创新。全市机关事务部门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要善于运用现代技术和手段提高管理、保障、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技术优势,对公共资源和管理事项实行网上集成调度配置和动态跟踪管理,大力推进机关事务工作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建设。
    五是要保廉洁。全市机关事务干部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要敬畏权力,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四、要以严格督查促落实

    管理好机关事务工作,监督检查是关键。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机关事务管理各项制度和工作落实,完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和后勤服务执行环节的监督检查,落实举报受理与查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大违法行为处理力度,确保把每项制度标准和政策规定执行到位。市机关事务局要加强对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业务指导,通过组织调研、加强培训和专项检查等形式,全面掌握各项政策、制度在基层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对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该完善制度的要及时修订制度,因为工作不到位,出现问题该问责的要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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