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4-07-1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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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传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这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明确要求。我感到,我们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思想,以责无旁贷、以我为主、敢于担当的精神状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站好维护党风党纪的“前沿哨”,当好反腐倡廉的“排头兵”,在全局营造政治清明、班子清廉、干部清正、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破除模糊认识,层层传导压力,构建上下贯通、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一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党组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部署的各项任务上来,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主角”意识,切实把反腐倡廉作为应尽之责、份内之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加强统一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纳入党组总体规划,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谋划部署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把落实主体责任体现到全部工作之中。二是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负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党组书记要坚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善谋治党之策,“既挂帅又出征”“不当甩手掌柜”;要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做到 “四个亲自”: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站好自己的“一班岗”,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三是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导责任“不缩手”。班子成员是主体责任的分担者、执行者、落实者,要认清责任、履行责任、担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对班子的共同责任负责,明确主体责任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确保职责明确不遗漏、措施保障不马虎、任务完成不懈怠;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要责任,对所负的责任签字背书,确保工作职责行使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辐射到哪里。
    明确重点任务,坚持以点带面,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是选准用好干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切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出来。明确选人用人上的具体责任,对于“带病提拔”的干部,要采取倒查责任的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党组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既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又要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完善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群众来信来访、民意调查、社会听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制度等,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要把群众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凡是群众拥护的,要办实办好,让群众得实惠、受益处;凡是群众反对的坚决制止,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三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党组要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和制度建设中去,堵源头、抓苗头、查重头,防微杜渐。特别要加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的治理力度,彻底铲除滋生“权力寻租”的土壤。要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堵塞漏洞,规范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强化制度执行,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四是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和支持程度,决定着反腐倡廉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实际成效。局党组要一如继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的工作,积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要积极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对腐败问题敢于“亮剑”、大胆亮丑,做到“零容忍”。在公车管理、政府采购等业务工作中,我们自觉接受市纪委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配合,确保了专项治理等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五是“一把手”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依靠形象魅力带动班子、感染队伍、弘扬正气。要当带头人,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廉洁的表率、正气的化身,不动用权利谋私利,不利用职权收贿赂,不借用身份荫亲友,任何时候都经得起群众议论,经得起组织调查,经得起历史检验。
    健全落实措施,注重惩防并举,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易腐、不敢腐”的常态机制。一是抓教育,使干部“不想腐”。发生腐败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少数干部放松主观世界改造,信仰迷茫、精神迷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得了“软骨病”,具有“想腐败”的思想动机。抓好思想教育,就是要警钟常鸣、警锤常敲,通过对干部进行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行为规范和中国梦的教育,常补理想信念之“钙”,构筑起“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其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严以律己,自觉抵制名利、金钱、女色的诱惑,永葆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革命气节。二是抓制度,使干部“不能腐”。体制障碍是最大的障碍,机制缺陷是根本的缺陷。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有近30名省部级高官“落马”。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然有个别干部出现腐败现象,最主要的就是权力制衡机制还不够健全,权力过于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存在“能腐败”的客观条件。让干部“不能腐”,要从完善机制入手,形成难以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的体制机制,让“老虎”无机可乘、“苍蝇”无缝可钻。同时,要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制度,通过建立党组会述廉制度、接受群众评议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等,加强对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进行查处,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三是抓监督,使干部“不易腐”。 目前,一些腐败现象趋于复杂化、智能化、隐蔽化、期权化,逃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出现这些问题,归根结底就是权力没有真正在阳光下运行,权力滥用的土壤没有根除,诱发“易腐败”的侥幸心理。要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将权力装入“玻璃箱”,提升运行的透明度和社会能见度,以完善的监督链条约束权力不逾矩。要进一步拓宽监督范围和内容,加强全时制、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消除盲区,突破禁区,做到干部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施到哪里,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权力不失控、决策不失误、行为不失范。四是抓惩治,使干部“不敢腐”。腐则万民唾弃,清则万众归心。使干部“不敢腐”,关键看是否能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严惩不贷,决不手软,就能使每个党员干部始终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正确对待权力、谨慎使用权力、不敢滥用权力。要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管不力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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