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扎实推进
取消车辆首批拍卖工作正式启动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5-02-1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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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1月25日,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取消的公务用车首场拍卖会在京举行。106辆取消公务用车亮相拍卖会并被全部拍出,总成交价格达660万元,平均溢价率达到71.17%。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505位竞拍者参与现场竞拍。此次公务用车拍卖成交价普遍高于同级二手车市场价。车辆处置取得的收入将全部上缴国库。
    2014年7月1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根据文件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
按照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统一规范处置。取消车辆处置的全过程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平、集中统一、充分竞争、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做到“三公开”:公开招标、公开拍卖、公开结果,防止车辆甩卖、贱卖。
    为此,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首先从制度上对车辆处置工作进行规范,起草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共同招标、共享成果”的原则,联合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中直机关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车辆处置机构,并向社会发布了招标公告。经过竞标,最终确定了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等9家车辆处置的鉴定评估、拍卖和解体机构,负责取消车辆的处置工作。这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实现了处置机构之间的充分竞争,避免了“一家独大”。
    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取消的3184辆公务用车已经全部封存停驶。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组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了3家车辆鉴定评估机构,对这些车辆进行逐一核查验收,经专业评估提出公开拍卖或者解体报废的处置意见。
    在车辆处置过程中,为避免供大于求造成国有资产的甩卖、贱卖,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在充分考虑二手车交易市场供求关系的基础上,将分批分期开展公务用车拍卖,成熟一批、拍卖一批。车辆拍卖将以专业鉴定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基准价作为底价,在不低于底价的前提下拍卖,确保处置收入的最大化。公务用车处置将做到“三个不得”承诺,即公务用车处置的相关负责人不得与任何参与车辆处置竞标的企业单独见面;不得插手任何一辆公务用车的具体处置,不得为任何一个熟人朋友参与车辆竞拍打招呼。车辆处置的全过程将随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第一时间公布处置结果。
    据了解,首批300辆公务用车已通过1月25日、26日和2月1日三场拍卖会得到妥善处置。剩余车辆将根据评估情况择期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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