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后勤为目标全面提升后勤治理能力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5-03-27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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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这是我党历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必将开启我国法治化建设的新里程。2014年10月份,袁家军常务副省长到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调研指导工作,明确提出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依法经营,努力建设“法治后勤”。随后,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后勤建设为主题,初步勾画出了建设法治后勤的路线图,法治后勤建设势在必行。

    一、充分认识法治后勤的重要意义

    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我省提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要求依法治国继续走在前列,不断完善法治浙江的长效机制,确保法治浙江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法治后勤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不仅涉及省“四套班子”和各级机关高效有序运转,也涉及到目前我们正在推进的12项改革任务的落实,涉及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们要做到服务有标准、保障有依据、管理有规章,这也是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加高效的必然选择。
    2012年局党组提出了“服务为根本、经营为支撑、管理为基础、党建为保证”的“20字工作方针”,如何进一步深入持之以恒贯彻落实“20字工作方针”,全面提高机关后勤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最关键的还是要加强法治化建设。服务,在工作态度上应尽最大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但在资源和条件都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做到规范服务、各方满意,就要靠标准和制度来约束。经营,是我局机关事务服务和保障能力的重要支撑,面对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规则惯例,要求依法依规经营,决策程序公开,提高经营效益。管理,首先要执法有据,“两条例一意见一办法”是当前我们加强机关事务管理的重要依据,但在各项具体的工作落实上,还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增强操作性和针对性。党建,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党有党规,国有国法,正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办事才能落到实处。

    二、客观看待法治后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要看到建设法治后勤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首先,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强调要求厉行节约,坚决反对奢侈浪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反腐败斗争,各级领导干部深受教育,铺张浪费、超标接待等不正之风已经得到较好的遏制,赢得了党心民心,也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依法办事创造了良好条件。其次,近年来国家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法治化建设水平有明显提高。中办、国办先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国管局自1998年以来牵头制定了200多件规范性文件,特别是2012年国务院印发《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标志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全面进入法制轨道。再次,我省法治浙江建设一直走在前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机关事务管理法治化建设,不仅及时出台了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和基本制度,而且在机构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同意我局增设政策法规处,为建设法治后勤打下了良好基础。还有,群众和舆论监督成为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治化的重要力量,个别干部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等不良现象屡屡曝光,客观上为加快法治后勤建设注入了动力。
    二要看到建设法治后勤面临的压力。首先,部门利益固化明显,给法治后勤建设带来一定的挑战。由于受历史原因的影响和体制因素的制约,导致部门利益、单位利益、群体利益固化,造成服务保障资源占有和利益分配苦乐不均。多年来的改革,虽然在解决这个问题方面有所进展,但在长期制度安排的惯性作用下,还没有从体制机制上突破部门利益的羁绊。比如有的经营单位过度占用行政资源。还有,从最近的房产调查就可以看出,要全面掌握一个单位的房产情况会因为单位局部利益问题而产生各种遮掩推脱的现象,很难全面准确掌握。其次,体制机制尚未理顺,政策配套不够细致到位,给法治后勤建设带来一定压力。全省机关事务系统体制机制不统一,对横向监督、纵向工作指导带来一定难度。机关事务领域既存在经费物资保障不能满足机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矛盾,又存在花钱大手大脚、追求奢华、铺张浪费的问题;既存在管理服务机制不适应市场化、社会化发展需要的问题,又存在盲目引进社会服务力量的倾向;既存在一些管理法规制度难以执行的问题,又存在一些管理越位、缺位的现象。
    三、建设法治后勤需要把握的几个原则
    一是要把握科学性原则。王安石曾说,“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什么叫“良法”?法学家李龙指出应具有五条标准:体现广大人民意志、顺应时代潮流的要求、便于操作实施、紧密联系实际、引导合理行为。这就要求,我们的法治后勤建设首先要体现群众的呼声,符合机关后勤工作的一般规律和发展要求,要从省情、局情出发,从工作大局出发,既要符合机关事务工作的一般要求,又要考虑内部资源、政府采购、节能环保、安全稳定等实际状况。只有这样,制定出来的法规制度,才能有生命力,才能管用和实用。
    二是要把握创新性原则。在推进法规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中央关于继续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改革和法治是两个轮子,只有动力均衡,才能平稳发展。就我局而言,既要把长期以来我们在后勤体制、服务保障等方面改革的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肯定下来,用法规制度加以固化;也要用固化的法规制度,落实国家宏观层面的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机关事务工作的各项改革,推动科学发展。
    三是要把握统一性原则。法治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定下来,所有适用对象都要遵守,没有法律之外的特殊人群和特殊情况。那种靠找关系、讲面子解决问题的事情要坚决制止,要将法律所倡导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贯彻到底。 同时,统一性还要求各个相关法律之间是协调统一的,避免互相矛盾抵触。
    四是要把握责任性原则。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和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时,要突出执行和落实,将权利与责任相统一,明确责任主体和处置措施,保证每项法规、每项制度都能得到充分落实,将中央提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要求体现到法治后勤建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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