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纪律规矩 落实两个责任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5-06-1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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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银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件。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坚决反对“四风”,切实维护好局(办)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
    要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形势
    习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上指出,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中央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态度和决心,站在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站在推进事业发展、关心保护干部的角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上来,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落实责任,严格落实要求,确保党员干部不出问题。
    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落实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牢牢抓在手上,主动担起担子,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尤其是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一岗双责”,带头执行规定,带头接受监督。同时,还要敢抓敢管,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打造好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清正清廉的良好形象。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管理职能,认真抓好八项规定在省直机关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管,落实整改,防止反弹。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要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方面,开展廉政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处置和纠正。要在干部任用、工程招投标等关键节点,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提示,提前做好风险防范。要创新廉政教育方式,丰富廉政教育内容,打造机关廉政文化,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不想腐的思想意识。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带头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的就是严明纪律。作为一级党组织,必须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首先,要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是总规矩。局(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用《党章》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其次,要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第三,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要敢于对不正之风亮剑。第四,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要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保持自我克制、自我约束和自我校正,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去的不去,不该拿的不拿。要认真开展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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