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5-07-13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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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近年来,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依法管理、依法保障、依法服务,积极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

    一、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全面贯彻三个《条例》

    一是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出台《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后,我们在贯彻落实的同时,积极完善省级公共机构节能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暂行办法》《陕西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和《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指导意见》。2013年2月,以省政府令形式出台了《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并于当年4月1日正式施行。各地市据此制定了更为具体详实的节能措施。《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实施两年来,全省公共机构节能检查和考核机制顺畅,节能督察考评实现常态化,节能示范单位不断涌现,党政机关成为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的表率。
    二是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出台《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颁布后,我们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并结合陕西实际,拟定了《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经过两年时间的征求意见、专题论证和修改完善,2014年9月,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以省政府令形式公布,将全省机关事务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10月下旬,我们对全省机关事务系统干部进行了为期7天的法治培训,并就《办法》的制定实施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做到舆论先行。11月1日正式施行后,我局同省法制办联合发出通知,对贯彻实施《办法》提出要求。目前,按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依法规范管理机关事务,成为我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基本遵循。
    三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印发后,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我局作为牵头单位,会同18个省级部门和单位,结合陕西实际,起草了我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2014年11月3日,以陕西省委文件正式印发。随后,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局对全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并在国税、地税后台查阅了省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务接待相关发票资料9.6万份,调取单次消费5000元以上的发票后台数据,对10个单位进行重点约谈,并督查整改到位。目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陕西各级党政机关的自觉习惯。

    二、加强法治后勤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在全省推进法治后勤建设。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确定的建设法治后勤这一目标,突出贯彻实施法规规章和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两个重点,着力抓好依法规范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机关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管理三项工作。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结合,统一集中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在全国较早进行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顺利推进,省实业发展集团成立并顺畅运行,公务接待、差旅和培训等制度标准更加明确,初步实现管理实、保障强、服务优。
    二是在局机关开展“法治机关建设年”活动。为推进全省法治后勤建设,我们在省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率先开展“法治机关建设年”活动。围绕这一主线,各处室、各单位竞相完善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深入开展法治学习活动、调查研究活动、交流观摩活动、集中整改活动、成效展示活动,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的思想建设、班子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创新建设不断加强,树立了敬畏的尊法意识、坚定的信法意识、强烈的学法意识、自觉的守法意识和严格的用法意识,普遍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三是依法强化专项监督检查。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对机关事务管理的指导监督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先后五次到各市县和省级机关各部门,依法对楼堂馆所停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腾退、省级机关房地产清查、公车管理与改革、公共机构节能、机关运行经费管理等,进行专项督查调研,对查出的问题限期交办整改,规范了机关事务管理行为,提升了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影响力。

    三、加强法治能力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领导带头常态化。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我局各级领导带头树立法律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带头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成为常态。在学习法律法规方面,坚持领导先学一步,学深悟透;在研究讨论重要事项方面,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在省级机关公车改革中,坚持领导带头参改;在赴基层督查调研时,坚持领导带队,亲力亲为;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坚持严格标准,模范执行。目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的“向我看齐”,成为我局各级领导的基本承诺和重要特征。
    二是法治培训制度化。法治培训作为提高干部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已成为我局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在培训模式上,既有脱产培训、网络培训,又有法治讲堂、心得交流等;在培训方式上,既有专家授课、现场感悟,又有分组讨论、撰写心得、互动交流;在培训节奏上,定期化、制度化成为特征。仅去年以来,就举办了三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两期贯彻落实《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培训班、两期全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培训班、两期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培训班、三次法治大讲堂。对优秀培训心得集结成册并择优在局刊发表。压力与动力并存的制度化培训,提升了我局各级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管理考核规范化。以规范考核促进管理能力提升是我们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另一抓手。适应机关事务管理职能不断增强的需要,我们对考核的内容、范围、方式、标准等,都做了严格规范,使考核成为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的有效支撑。在考核主体上,由单纯的主管处室“一家独唱”变为由局人事处与后勤改革与发展指导处牵头,机关党委、监察室派员参与的联合检查;在考核客体上,由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考核扩大到将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全部纳入;在考核方式上,由单纯的查资料、听汇报变为查、听、看、谈、评多种方式相结合;在考核频次上,由年度考核变为季度考、半年考和年终考,由重结果变为既看结果也看过程。规范科学的管理考核推动了全局法治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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