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五个重点
提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5-08-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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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磊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公布施行以来,临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贯彻实施《办法》摆在突出位置,紧密结合临沂实际,着力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办法》贯彻措施的落实,从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政府集中采购、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管理工作入手,勇于担当,大胆创新,积极理顺体制,着力拓展职能,不断提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在推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转作风、树形象、提效能、促节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深化清理整改,办公用房实现真清实退

    全面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会同有关单位,从拟定方案、筹备会议、组织统计、指导整改、严格督查和合理调剂等环节入手,扎实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活动。参与2次全市督查,检查15个县区、开发区的单位200余家、市直单位101家,实地测量办公用房近2000间。对照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结合市情,着力深化整改效果,超标办公用房得到全面清退。坚持调剂与腾退并举,接收市直单位移交我局管理办公用房4.8万平方米,已将1.1万平方米的腾退房产分配给21家单位使用,发挥了腾退房产使用效益。统筹调剂老城区与北城新区办公用房,对市直单位租用办公用房严格审核把关,办公用房日常使用管理上了新水平。

    二、推动改革创新,公务用车管理更加严格细致

    进一步理顺公务用车管理体制,我市12个县区的公务用车管理职能全部移交机关事务工作部门。会同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公车购置及资金申请办理的程序,严把公车配备、使用和处置三个关口。以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全面清理公务用车各类违规问题,针对违规公务用车的不同情况,采取退回、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了处理。中央公车改革方案公布后,经向省局请示汇报,拟定了我市公车改革意见,并如期完成改革前的摸底统计。为加强组织领导,起草《关于成立临沂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印发,为稳妥推进我市公车改革奠定了基础。

    三、注重建章立制,公务接待管理逐步明确规范

    起草并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临沂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公函制度、接待清单制度以及公务接待餐饮、住宿、接待费用审核报销等提出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起草出台了《〈临沂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接待标准、接待用酒及接待程序等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提升了制度的可操作性。利用市里两次专项督查机遇,到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检查公务接待的规范情况,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意见、集中整改。目前,全市各级公务接待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普遍提高,清单、公函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四、积极拓展业务,政府集中采购功能得到强化

    坚持依法采购、热情服务,促进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围绕市级机关运行保障,组织政府集中采购10次,节约财政资金56.13万元,节支率超过11%。对市直单位实施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定点加油和定点保险,全年采购公务用车38辆,最高优惠率达24.2%,市直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公务用车参加定点保险,年节约财政资金300余万元。另外,圆满完成了省级会议定点饭店采购和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招标等任务。

    五、紧抓节约节能主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断深化

    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将节约理念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时时处处抓节能、点点滴滴促节约”。一方面,努力营造勤俭节约浓厚氛围。组织“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节能志愿者宣传活动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在全市党政机关倡树节约节能新风尚,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扎实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我局和市人民医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表彰为第一批国家级示范单位,兰山局等4家单位被表彰为第一批省级示范单位,第二批7家创建单位通过省局初审。另一方面,严格控制能源消耗。与各县区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将节能责任层层落实。制定《临沂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提高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开展能耗数据审核和分析工作,对未达到节能目标的单位,限期整改。会同市质监局对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摸底,能源资源计量从面上推开。加强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全年回收报废车辆440余台,处置报废电子电器产品300余件,纸张类10余吨,实现了循环利用。联合市节能办等单位对60家公共机构开展节电检查,提高了节约用电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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